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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凭什么制裁中国?

湛空法师:体会人生点滴的美

http://blog.ifeng.com/article/2436279.html

 

在人们看来一个十恶不赦的毒枭都有他的个人的道德判断,在他看来他是对的。

 

所以我们不必常常责骂别人,多看看自己,反省自己。

 

苏格拉底说:“未经省察的人生是不值的活的!”

 

所以对与错,我们要如何去抉择?

 

茫茫人生路,身边会有很多这样的事,我们还是不是以自我为中心去评价他人?只认为我是对的,他是错的呢?

 

我们一直以为自己很善良,是天底下最最好的人!我们常常一叶遮目!看看多少人在努力发掘黄金,有几个人努力发掘慈悲心肠。普天下愁苦多的是,遍地的痛苦随时就是我们提供行善的机会。可我们又是怎样做的呢?我们面对乞丐,只会嗤之以鼻,说那是假的。我们那时还得自己最善良吗?

 

记得托尔斯泰有一次和文友上街,走着,看到一个年老的乞丐躺在一个寒冷的街角,托尔斯泰慈祥的拿了一文硬币放在那个肮脏的乞丐手上,他的朋友说,他们都是骗人的。大家万万没有想到托乐斯泰是这样讲的:“我不是在布施乞丐,我是在布施人道!”他的朋友们听了后,个个面红耳赤,无语。

 

多么掷地有声的一句话!

 

今 日 看 点 : 2009717 ▲◆★●■☆

 

在南海要重点对付野心最大国家

http://www.ddhw.com/viewheadlinenews.aspx?topic_id=1000&msg_id=84647

 

法院关于石化老总受贿2亿不判死刑的理由

http://topyl.com/bbs/thread-593648-1-1.html

 

印陈兵10万应对中国攻势 中印边境冲突危险大增

http://military.china.com/zh_cn/important/64/20090715/15561107.html

 

中国严正警告澳大利亚外长:澳大利亚凭什么制裁中国? 

http://junshi.blog.china.com/200907/4961755.html

 

当年周恩来的总理职务不稳当

http://www.stnn.cc/reveal/200907/t20090715_1063600_2.html

 

贪官外逃特征透析:案值大官员多选择移民国家

http://news.sina.com.cn/c/sd/2009-07-14/095618218281.shtml

 



在南海要重点对付野心最大国家
http://www.ddhw.com/viewheadlinenews.aspx?topic_id=1000&msg_id=84647


   2009-7-14  作者: 吕贤臣   近日,马来西亚某媒体鼓噪所谓的“中国最怕的东南亚南沙集团隐然成形”,使得本来就不平静的南海再掀波澜。中国应利用南海周边国家之间相互存在的领土和领海主权争端矛盾,采取分化政策,把斗争重点放在侵占我岛礁最多、野心最大的国家上。

  近日,马来西亚某媒体鼓噪所谓的“中国最怕的东南亚南沙集团隐然成形”,使得本来就不平静的南海再掀波澜。中国对此虽大可不必大惊小怪,但仍需提高警惕。

  众所周知,由于历史的原因南海周边各国与我之间在岛屿归属和海域划分上,存在很大争议。尽管我国政府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则,特别是近年来我与东盟各国政治、经济往来不断增多,国家关系日益改善,但南海周边各国对我仍存有较强戒心,建立信任面临诸多困难。尤其是在个别国家别有用心的蛊惑煽动下,东南亚国家不同程度地受到了“中国威胁论”的影响。

  1992年,东盟各国就通过了《关于南海宣言》,意在加强东盟内部的协调合作,试图形成一致对我的力量。宣言认为“东盟成员国任何一国都不足以与中国抗衡,只有采取联合行动,共同对抗中国”。近来,马来西亚与越南联合向联合国大陆架划界委员会提交提案,马来西亚与文莱关于南海边界问题的谈判今年获得突破。东南亚南沙争端各国在东南亚合作精神下,开始更好地显示出“协同一致的姿态”。

  同时,东盟坚持奉行“大国平衡”战略,不断引入域外大国势力,强化对我的牵制。某些域外大国也不失时机地乘势离间我与东盟的关系,利用东盟对我的防范心理,加紧在南海的军事渗透,表现出明显的干涉和介入该地区事务的倾向。南海周边国家近年大量购进军舰、飞机,现代化程度都不低。一些东南亚国家或通过国内立法、或通过加强军备的方式强化对中国南海岛礁的抢占,抗衡中国的意图十分明显。

  马来西亚某媒体这次所鼓吹的论调,有着深刻的历史渊源和地缘政治背景,但本质上仍是缺乏“新意”的老调重弹。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说明加强南海周边各国间的相互信任、保持南海局势稳定依然任重道远,必须在思想和舆论上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对于“南海集团”此类观点,中国应高度警惕,积极有效应对,防止形成和坚决打破各方可能对我的联合遏制。中方应进一步做好增信释疑的工作,积极地、有连续性地参加各种海上多边对话,积极开展海上安全合作与交流。当前南海地区已形成了东南亚地区反恐会议制度、《打击海盗和武装袭击船舶的地区合作协议》等机制,我宜及早参与其中,防止被边缘化。

  此外,还应妥善处理地区敏感问题,一方面要正视这些国家在南海的航行安全利益,支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给予的各国舰船在南海海区的航行权利,同时也要对这些国家在南海的军事行动予以密切关注,为适时开展斗争做好准备。与此同时,充分利用南海周边国家之间也互相存在着领土和领海主权争端的矛盾,采取分化政策,把斗争重点放在侵占我岛礁最多、野心最大的国家上,既减轻我在这一地区的压力,又可以防止形成撇开我的双边或多边解决方案。▲


法院关于石化老总受贿2亿不判死刑的理由
http://topyl.com/bbs/thread-593648-1-1.html


    2009-7-15  只看该作者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7月15日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陈同海受贿案做出一审判决,陈同海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该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对陈同海判处死缓刑,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决心。

  新华社报道,该法院有关负责人15日就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接受采访时表示,对陈同海判处死缓刑,并不意味对其轻纵,是人民法院正确适用法律、执行刑事政策的结果,体现了法院对腐败行为的严厉惩处,同样也体现了中国宽严相济的基本刑事政策。陈同海被查处并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决心,对于腐败分子,无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有多高、权力有多大,只要触犯法律,都将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
 
    该负责人介绍说,经法院审理查明,陈同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达人民币1.9亿余元。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获取财物的数额是认定受贿犯罪情节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陈同海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属情节特别严重。陈同海身为国有大型企业的领导人员,无视党纪国法,利用职权大搞权钱交易,大肆收受贿赂,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严重损害了国有企业的正常工作秩序,败坏了国有企业的形象以及党和政府的声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故对其应依法严惩。

  当问到“法院对陈同海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基于什么理由?”时,该负责人表示,陈同海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对其判处死刑。法院之所以对陈同海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是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基于陈同海具有一些从宽处罚的量刑情节。包括陈同海在因其它违纪问题被有关部门调查期间主动交代了组织不掌握的全部受贿事实,构成自首;陈同海在案发后主动退缴了全部赃款;陈同海向有关部门检举他人违法违纪线索,为有关案件的查处发挥了作用,对于该行为,也应作为酌情从宽处罚情节予以考虑;陈同海在侦查、起诉、审判期间认罪态度好,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

  该负责人说,受贿数额是对受贿犯罪分子量刑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但不是唯一重要因素。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对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被告人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原则上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审判贪污贿赂案件中也均遵循了上述原则。回顾法院曾经判处的受贿案件,确实存在对一些比陈同海犯罪数额小的受贿犯罪分子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例如成克杰、王怀忠、郑筱萸等。这些受贿犯罪分子都不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而且还分别具有拒不认罪、索贿、受贿行为造成后果极其严重等从重处罚情节,因此法院依法对其判处了死刑,立即执行。

  该负责人称,近年来国有企业腐败案件频发,陈同海是其中级别最高、掌管企业规模最大、犯罪数额最大的一个,案值之巨、危害之深、影响之广,令人震惊。因此对陈同海案的查处和审判将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以深刻的警示。结合目前中国国有企业中权力制衡机制不健全,“一把手”一人独大现象仍然存在的现状,为有效遏制国有企业腐败行为的孳生,一方面要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进程,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结合起来,从源头上和制度上防治腐败;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特别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加强党性修养,越是位高权重,就越应当严格自律,廉洁从业,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最终实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目标。▲


印陈兵10万应对中国攻势 中印边境冲突危险大增
http://military.china.com/zh_cn/important/64/20090715/15561107.html


    2009-07-15 北京日报  据美国《华尔街日报》报道,印度日前宣布向中印争议地区附近增兵6万,加上原有兵力,印度在中印边境部署的兵力已达10万。同时,《印度时报》7月2日报道称,印度陆军还计划向东部边境调派一支新组建的炮兵师,并重启更多的军用机场

    增兵山地师演练“飞狐”

    在一座山脉的脚下,一位印陆军指挥官向山顶上的士兵大声下令:“开始飞狐(一种极度危险的登山技巧)!”随后,士兵们将绳子攥在手中,双脚离地,头朝下向地面迅速冲来。

    就在即将接触地面的时候,手里的绳子猛然停止了自由落体的趋势,3秒钟之内完成从50米至60米的高度安全着陆。

    据印度《论坛报》报道,印度陆军目前正在海拔6400米的山脉地区进行山地战演练,其目的是不仅要控制印巴控制线附近的喜马拉雅山脉,还想要控制沿中印边境实际控制线的喜马拉雅山脉。

    一位印陆军少将称:“飞狐”技巧是训练之一,它是与确保伤员生还相关训练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还进行了用绳索护送伤员过河和下山的演练。据悉,绵延的山脉、横贯的冰河以及湍急的河流,都是印度士兵训练课程的一部分。

    《华尔街日报》报道称,印度将向东北部的阿萨姆邦部署两个山地师,以增强山地作战的攻击力和防御力。阿萨姆邦位于印度所称的“阿鲁纳恰尔邦”(即我藏南地区)以南,印度一直以印方处于弱势为借口持续在这一地带强化军事存在。

    同时,印度陆军又组建了两个新的山地师,每个师的规模是15000人。目前,印度陆军35个师中已有10个是山地型作战师,其中6个驻扎在东北部,进行高海拔地区作战训练。报道引用驻扎在克什米尔的卡尔吉尔地区的第八山地师师长苏什雷·卡卓瑞尔的话称:“在不久的将来,山地战将变得非常重要。”

    据印度陆军高级官员透露,这两个新成立的山地师将配备价值3.58亿美元的中型和重型直升机,以提高其机动能力,新的山地师将于2015年至2016年真正形成战力,目前印陆军正在为这批适合山地作战的直升机招标。

    《印度防务》网站报道称,为提高山地作战能力,印度还曾向英海军陆战队“学艺”,在喜马拉雅山北麓的拉达克地区举行联合山地作战演习,学习高寒雪山的生存和特种作战技巧。英海军陆战队是世界上战斗经验最丰富的快速反应部队之一,经常在格陵兰冰原探索极地作战。

    除了增派两个山地师,据《印度时报》报道,印度陆军还拟向东部边境增派一个新组建的炮兵师。

    ☆ 重启机场部署苏-30战机

    在增加地面兵力的同时,据印度亚洲新闻社6月15日报道,4架苏-30MKI战机当天被正式部署在印度东北部阿萨姆邦的提斯普尔基地内,这里距中国边界最近的一个哨所仅370公里。苏-30MKI目前是印度空军最先进的战机。

    印度防务部门一名发言人称,他们很快将扩充至一支由18架战机组成的苏-30MKI中队,并将重启更多的边境机场。据印度《印度时报》报道,在2008年重启接近中国边境位于拉达克地区两处军用机场后,印度如今正在将该地区的涅玛机场改造为高级机场,以供印度空军使用。

    从地图上看,涅玛机场虽然距离2008年重启的两处机场都很远,但是对于为印军提供军事支援来说它足够近。

    目前,涅玛机场的修复工作正紧锣密鼓地进行,印度空军准备在标准跑道上起降固定翼飞机。一旦涅玛机场的修复工作完工,它将成为印度在中国和巴基斯坦边境附近重建的第三个高级机场。为此,印度空军西方司令部飞行指挥官巴博拉将军毫不掩饰地说:“重启这些机场是印度空军加强印中和印巴边境空军力量系列计划的一部分。”

    军事观察家认为,印度此举有更深的考量,以适应对中国采取的“守势”向“攻势”战略的转变,大幅增强对中国的威慑和作战能力。

    印度空军以前认为机场和跑道目标明显、防护脆弱,如果将战机部署在靠近边境的一线机场,很容易因机场和跑道被毁而丧失战斗力。但在“攻势”战略的指导下,印度空军认为战机前置部署显然更有利于向对手发起“先发制人”的攻击,这样机场和跑道防护脆弱的缺点就不用那么令人牵肠挂肚了。

    实际上,重启机场仅仅是印度振兴军事基地战略的一部分。据《印度快报》披露,印度还计划在印中和印巴之间修建608公里的公路网,以及修建一条长900公里,从喜马拉雅山脚一直通 到印度内陆腹地的铁路,其目的同样是为了加强军队部署的机动性。

    ☆ 为新一轮边境谈判增“筹码”

    当前,虽然中印两国签署了旨在保持争议边境“和平与宁静”的协议并同意寻求政治手段解决争端,但双方在边界领土上的主权争议一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从2003年至今,中印两国针对领土争端进行了12轮的谈判,除2005年稍有进展外,其后就一直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今年中印两国将举行新一轮的边界谈判。国际观察家表示,印度新政府一上台就向中印边境大举增兵,可能是想为新一轮的边界谈判争取主动,妄图以既有的军事占领作为边界谈判的“筹码”。

 对于增兵边境,印度一直借口中国军力占优势,实际上,根据巴基斯坦《亚洲防务评论》的资料,当前印度在中印边界地区部署的军队,已在数量上超过了中国军队,并且形成了局部优势。因此,在中印新一轮边界谈判即将举行的敏感时刻,印度单方面在边境地区增兵将严重危及两国的政治军事互信,这种做法不但对于解决问题毫无益处,而且大大增加了中印在边界爆发冲突的危险性。▲


中国严正警告澳大利亚外长:澳大利亚凭什么制裁中国?
http://junshi.blog.china.com/200907/4961755.html

    中国拘留涉嫌窃密的力拓员工的消息在澳大利亚国内引起了震动。
 
    澳外长史密斯连续数日指责中国,称中国的保密法把澳大利亚"搞糊涂了",并且威胁称,此举将伤害国际上对中国的商业信心。澳大利亚媒体和反对派也齐声合唱,质疑中国"乱抓人"。并声称:中国若不放人,将遭制裁!
 
    搞笑!澳大利亚凭什么制裁中国!中国必须很手,否则,中国不就成了间谍的天堂,抓了人,被别人说两句,还要被别人贸易制裁,这是滑天下之大稽!绝对不行!
 
    哪好,中国正遇7.5事件,怒火中烧无处发泄的时候,无耻加罪恶的澳大利亚站了出来,哪中国为了国家的尊严和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权威,针对澳大利亚发出的制裁中国的威胁,中国政府为了做到有备无患,就必须加大从朝鲜进口铁矿石的力度,哪怕价格高于两拓,哪也算是对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人道主义援助。
 
    对中国政府的这一举动,任何国际组织和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任何理由指责中国,中国只要挺过两年,两拓必将破产,当然中国要做倒这一点,必须在国际外汇市场上大肆作空澳元,而且同时动用足够的力量在国际期货市场上做空两拓期货,依笔者之见,中国如果与澳大利亚展开贸易战,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不会不顾忌中国的力量而倾向澳大利亚。
 
    远的不说,中国只在 5月份抛售了44亿美国国债,这个消息一经公布,美股已经至今下跌10%,国际原油下跌超过15%,如果中国政府真想对澳大利亚动手,西方任何一个国家或国际组织都没有力量与中国抗衡!
 
    澳大利亚你去死吧!除了中国没有任何人救得了你,还想指望美国,英国, 法国,德国,日本等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国家明天会是晴天或是阴天,还想制裁中国,真是异想天开!
 
    警告:澳大利亚外长史密斯(又称唐纳),回去抱孩子吧!自己刚出生的孩子明天有没有奶粉喝还不知道!明明知道世界第一缕阳光是从自己国家升起来的,但还不知道明天是不是从另一个国家第一个长起来来第一缕阳兴的国家(如汤加),可怜可悲可耻可恨可杀的澳大利亚,请您自己惦量惦量自己的份量吧?
 
    想制裁中国,做梦去吗!但是对中国来说,对内一定要讲和谐,因为我们民族的文化本身就是一种和谐文化,不是杀戮文化;但是对外,就不能一味的讲和谐,为什么呢?因为外族的文化里根本就没有和谐这一说,而且许多外族的血液里都充斥着杀戮,比方说印尼、俄罗斯、印度还有美利坚,以及英国、法兰西等等,当然还有那个十恶不赦的小日本,这些外族欠我们的太多了。
 
    韬光养晦都已经30年了,不需要再忍下去了,所以在我们逐渐强大的今天,一定不能当懦夫,从当政者到普通百姓,都要有血性,要雄起,当我们的国家利益在遭受侵犯的时候,如果谁还老用那些不痛不痒、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外交辞令搪塞广大人民的话,必将遭到人民的唾弃。
 
    为什么在我们心中,汉武帝、毛主席的地位如此之崇高,是因为他们对外一直强硬地捍卫着中华民族的利益。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从来都是弱肉强食的,我们崇尚和平、崇尚文明,崇尚富足,可是这一切不是一味的主张和谐而得来的,而是依靠强于敌方的力量才能得以保证.(作者:兄弟连长)
 
    相关评论:由澳大利亚外长对中国制裁想到的

 
    我只是想说,澳大利亚应该还是一个比较理智的,比较好的国家,对外交上有自己国家的主见与思想,能在国际事务的大事大非的问题上能分清楚,能做出正确的,有理的判断......。
 
    然而,该国外长口出狂语,真是令我国人笑话,也许此翁忘记了中国已经发展了,国力不是在过去,一个GDP总量快超过日本的新强国,对外界的抵抗力之强,又怎么是你只有几千万人能想得到的?在中国,当政者只是不想把事情搞大,总是以和为贵,但是,如果哪国胆敢以身冒犯,注定是失败的,是以卵击石的愚蠢行为。
 
    胡士泰:为了达到商业目的,不择手段收买国内相关人士,把国内钢铁企业最机秘,最核心的商业情报泄露出去,让中国钢协在履次谈判中处理被动的,尴尬局面。作为中国相关当局,严肃处理这事件,本无可厚非,怪只能怪尔等太放肆,及纵容。我想这只是一次警告而已,如果尔等还不收手,后面还将更为猛烈。
 
    最后我还想告诉你,澳大利亚外长:这次中国政府采取的行动,获得了上上下下的一至支持,这得到了民心,你们只哀叹的份了。
 
    ● 新闻
 
    环球网:澳外长史密斯连续数日夸张指责中国
 
    环球点评:澳大利亚力拓严重违背商业信用,更是采用贿赂等手段获取相关铁矿石的资料,导致中国在谈判上的失利。不过国内那群为了自身利益都能出卖国家利益的最应该受到惩罚,以警示国人,唤醒国人!(占戈/环球财讯网)
 
    据7月13日出版的《环球时报》报道,中国拘留涉嫌窃密的力拓员工的消息在澳大利亚国内引起了震动。澳外长史密斯连续数日夸张地指责中国,称中国的保密法把澳大利亚"搞糊涂了",并且威胁称,此举将伤害国际上对中国的商业信心。澳大利亚媒体和反对派也齐声合唱,质疑中国"乱抓人"。
 
    力拓驻上海办事处首席代表胡士泰,作为被拘4名力拓员工中唯一一名澳大利亚公民,成了澳媒体上最热的新闻人物。他的澳大利亚支持者甚至称赞他是"贸易英雄",要中国撤销对他所有的"不合理指控",而在中国网站和媒体上,有人用"内奸"一词称呼他。
 
    澳总理陆克文10日拒绝了反对派领导人特恩布尔要他打电话给中国领导人要求释放胡士泰的要求。陆克文说,现在不是煽动情绪,在国内争取政治得分的时候,而应冷静地、有条不紊地处理这一非常困难的领事案件。而特恩布尔11日再次在议会炮轰陆克文,他说:"胡士泰是我们的澳大利亚同胞,而他在中国却被剥夺了基本的人权,作为澳大利亚总理,陆克文应该立即向中国提出交涉"。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经济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江涌对《环球时报》表示,每个国家在捍卫自己的安全和利益的时候都是毫不含糊的。中国不应太在意外界的质疑,应该继续依照中国的法律办案。
 
    前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副会长周世俭对《环球时报》说,西方国家搞情报搞得大摇大摆,抓"间谍"抓得理直气壮,轮到中国抓一个真间谍,他们立刻就跳起来,老虎屁股摸不得。"中国这次绝不能向外部压力屈服,今后也一样,必须实事求是,只要是间谍,别管哪国人,该抓就抓。"周世俭说。▲


当年周恩来的总理职务不稳当
http://www.stnn.cc/reveal/200907/t20090715_1063600_2.html


星岛环球网 www.stnn.cc 2009-07-16

  核心提要:中共元老薄一波在 1988到1993年间写了近八十万字国史性质的《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由于薄一波在中共党内的地位和亲身经历,这部“将个人回忆和档案材料结合起来进行研究的产物”,是研究1949年中共建政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期间的中国历史比较有价值的著作。其中关于周恩来和毛泽东关系的多次记载显示,毛泽东在文化大革命之前就多次表示对周恩来的不满,不仅出言相讥,甚至两度剥夺他的总理权力,周恩来在知识分子问题上也曾态度强硬地顶撞过一次毛泽东。

来源:环球时报

  图为1949年9月,薄一波作为华北解放区的首席代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发言。

    ● 只管外交,一度大权不如高岗

  据薄一波的回顾,周恩来虽然在中共建政后一直是中国的大管家,但他的总理职务并不是坐得很稳当的。1952年8月,各中央局和大区行政委员会主要领导相继进京任职,当时有“五马进京,一马当先”之说。这当先的一马就是高岗,他以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的身份兼任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进京,计委因此有 “经济内阁”之称,不属周恩来的政务院(即国务院)管辖。

  薄一波1953年春组织财政部出台新税制后,因“事先没有报告中央”等原因而受到严厉批评。不久毛泽东又认为政务院犯了分散主义的错误,强调要加强中央对政府工作机关的领导。此后,经济计划工作和八个工业部由高岗负责,周恩来事实上只负责外交事务。在高岗次年初受到整肃后,周恩来的总理权力才又有恢复。

    ● 反冒进,写检讨写到白发增多

  周恩来1956年提出“反冒进”再度令毛泽东不快。当时周恩来和刘少奇等人认为经济建设中出现了不切实际的高指标现象,提出稳健的发展思路,但与毛泽东的意思向左。据薄一波记载,毛泽东在1958年1月的南宁会议上特别表扬了柯庆施的文章《乘风破浪》,“16日,毛主席在大会上再次拿出柯文,当众对周总理说:‘恩来同志,你是总理,你看,这篇文章你写得出来写不出来?’周总理回答:‘我写不出来。’”

  从1957到1958的一年半年时间内,毛泽东批评“反冒进”,仅薄一波在书中披露的就有:1957年9、10月间的中共八届三中全会,11月 13日的《人民日报》社论,12月的杭州会议,点了周恩来的名;1958年1月的南宁会议,2月的政治局扩大会议,3月的成都会议,4月的武汉汇报会,5 月的八大二次会议,5月致政治局扩大会议的信。毛泽东批评说:“不要提反冒进这个名词,这是政治问题。一反就泄了气,六亿人了一泄气不得了。”“右派把你们一抛,抛得跟它相距不远,大概五十米远。”

  周恩来只得不断检讨,在南宁会议、成都会议、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上都作了公开检讨。毛泽东不但对周恩来前两次检讨不满意,而且不许周恩来秘书帮助写检讨,以至于周恩来在写检讨的十多天内,两鬓的白发又增添许多。

    ● 大跃进,失去了经济管理权

  中共建政之后,周恩来除了总理一职,还兼任外交部长。到了1958年2月,外长一职由副总理陈毅接任。同年5月的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上,毛泽东在讲话中提出要防止闹分裂的话,周恩来便提出要中央考虑他当总理适宜不适宜的问题。在政治局常委开会讨论时,常委们都挽留他,只有毛泽东没有说挽留,也没有说不挽留。事后,中共中央决定成立财经、政法、外事、科学、文教五个小组,各有专人负责,周恩来的权力被大大消减。到了大跃进期间,周恩来实际上失去了对经济工作的发言权。

    ● 关于知识分子的说法,周恩来不认错

  中共中央1956年1月召开知识分子问题会议,周恩来代表中央发表讲话,强调知识分子已经为社会主义服务,已经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之后,在1962年3月的广州会议上,以及人大二届三次会议上,周恩来都认为知识分子“属于劳动人民的知识分子”。

  尽管周恩来的发言是代表中央的,但1956年的中共八大仍然有“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提法。1957年3月,毛泽东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再次说知识分子“世界观基本上是资产阶级的,他们还是属于资产阶级知识分子”。

  周恩来1962年的报告就被有些人质疑,当周恩来要毛泽东就此表态时,毛泽东没有说话。但是据薄一波记载,在同年10月的北戴河会议上,毛泽东很不客气地说:“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有些阳魂过来了,但是阴魂未散,有的连阳魂也没有过来。”

  而周恩来当时也显得比较强硬,薄一波记载,周恩来在1962年10月11日地中央书记处会议上说: “对知识分子,说我们提倡劳动人民的知识分子是没阶级分析,我是代表党作报告的,是党批准的,不是我一个人起草的,少奇在宪法报告上讲过有工人阶级知识分子,劳动人民知识分子,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我不认为我在广州会议上讲劳动人民知识分子有什么错误。”▲


贪官外逃特征透析:案值大官员多选择移民国家
http://news.sina.com.cn/c/sd/2009-07-14/095618218281.shtml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4日  人民论坛杂志

  今年5月6日,美国拉斯韦加斯联邦法院作出判决,以诈骗、洗钱、跨国转运盗窃钱款、伪造护照和签证等罪名,分别判处中国银行广东省开平支行前负责人许超凡和许国俊入狱25年和22年,同案被判有罪的两人配偶分别获刑8年。这一举措开创了外逃贪官在国外当地被审理宣判的先例。这会对外逃贪官起到怎样的震慑作用?贪官外逃有哪些特征?面对贪官“捞了就跑,跑了就了”的现状,中国如何应对?

  ☆ 贪官外逃花样透析

  贪官外逃问题始自上世纪80年代末期。据2004年商务部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逃官员数量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500亿美元。如今,随着媒体再度对贪官外逃事件的大量报道,其已经成为中国政府一个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 贪官外逃,个体特征五花八门

  职业特征。据笔者调查分析,金融系统和国有大中型企业是携款潜逃的多发区。银行工作人员、国企负责人在携款潜逃中所占比重大,其中金融系统、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占87.5%,其它部门占12.5%。这说明,第一,必须加强对金融业、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第二,必须加强对政府部门官员及其亲属出入境的管理。

  职位特征。外逃贪官很多是国企的“一把手”,或者是直接与钱打交道的职员。在国企,这些“一把手”往往同时兼任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多个职位,一些国企的管理体制成了事实上的“家长制”、“一言堂”,如云南旅游集团公司原董事长罗庆昌、河南豫港公司原董事长程三昌、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等。这些贪官的妻子儿女大多移民海外,手上一般持有因公或因私护照。在政府,外逃者多为厅局级干部,主要发生在交通、水利、粮食等领域,如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海南省粮食局原局长陆万朝。这些“一把手”拥有绝对权力,利用手中权力大肆侵吞国家财产。当然,在外逃贪官中,也有部分小人物,这些人多为银行职员,如建行东莞分行原金库保管员林进财、陈国强,中国银行南海支行原丹灶办事处信贷员谢炳峰、麦容辉,等等。他们之所以能携巨款外逃,主要与其职业有关。

  年龄特征。外逃贪官出逃时的年龄呈现行业特征,即:政府公务员,年龄大多在50岁以上,如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出逃时年龄为59岁,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出逃时为58岁,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出逃时为57岁等;非政府公务员,大多处于30~50岁年龄段之间,如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出逃时年龄为38岁,北京城乡建设集团原副总经理李化学出逃时为43岁等等。

  显然,政府官员主要是临退位时外逃。首先,年轻的时候,大多具有积极的人生追求,思想健康向上。而到了一定年龄,感到前途无望,思想逐渐退化,最后导致腐化堕落。其次,如果外逃,必须具备一定的外逃资金。而政府官员只有在一定的级别后,才有可能聚敛巨额的不法资财。第三,在位时,个别官员可以利用权力掩饰自己的腐败行为,但一旦退位,害怕被追查,从而选择临退位前一走了之。

  ☆ 贪官外逃,方式花样翻新

  调虎离山式:大部分贪官在出逃前,就已作好出逃准备。他们事先把亲属安排到国外定居,一旦感觉自己的腐败问题可能被发现,就立即藉机潜逃国外。河南烟草专卖局原局长蒋基芳就是典型。早在案发前,蒋基芳就安排妻子和子女定居美国。

  暗渡陈仓式:部分贪官利用本单位或自己的关系,在国外开设分公司,然后把国内资金悄悄转移到国外分公司,自己一般经常往来于国内公司与国外分公司之间。一旦自己的腐败问题被发现,就待在国外不回来。原河南豫港公司原董事长程三昌就是典型。河南豫港公司是河南省政府设在香港的“窗口公司”。程早前就利用关系,在新西兰开设办事处或分公司,并暗地转移资产,自己长期游移于境内外之间。由于腐败行为被发现,程便从香港不辞而别,携巨款和情妇定居新西兰。

  顺手牵羊式:部分贪官在与国外的企业或公司打交道时,往往蓄意与这些企业或公司建立非业务关系的其他亲密关系,然后利用这层关系把亲属转移出境。河南省服装进出口公司原总经理董明玉就是典型。出逃前,“顺便”利用业务关系,先是在美国为自己建立不错的生意关系,接着让妻子和儿子打理那里的生意,并获得了美国绿卡。认为条件成熟,董便于1995年逃往美国。

  金蝉脱壳式:部分贪官办理了很多假身份证,然后用假身份证办理真护照,通过旅行团出境转逃第三国或者偷渡到第三国。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就是典型。杨及全家出境时,所用证件全部身份不明。她早就拥有美国绿卡,但卡上姓名非她真名。也就是说,一旦她逃到国外,不仅没有海关记录,而且还可以堂而皇之易名而居,过上“安全”生活。

  声东击西式:部分贪官为掩人耳目,常常采用声东击西的伎俩,在打算外逃时,刻意掩饰自己的去向,给别人一种自己没有任何异常举动的假象。原中国银行南海支行丹灶办事处信贷员谢炳峰、麦容辉就是典型。案发前,谢炳峰、麦容辉为了不让他人知道其外逃意向,出逃当天还正常上班。案发后,携带巨额现金,辗转东南亚各地。

  假途伐虢式:部分贪官事先在国外安排好了出逃地,但为了出逃时不被发觉出逃地,往往不是直接逃到目的国,而是辗转几个国家,最后才到达出逃目的国。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董事长童言白就是典型。早在几年前,童安排妻子孩子移民到了澳大利亚。2004年1月2日,童从深圳口岸出境,先到达香港,随后转道菲律宾,最后转道澳大利亚,与早已移民的妻子、孩子会合,整个逃亡之旅可谓假途伐虢,费尽心机。

   ☆ 贪官外逃,最爱逃向哪

  “捞了就跑,跑了就了。”这是贪官外逃的真实写照。国内以及某些外派机构的官员腐败犯罪后,为逃避打击,往往携巨款潜逃海外,其去向大体有四类:

  中国周边国家,如泰国、缅甸、蒙古、俄罗斯等。这些国家是涉案金额相对小、身份级别相对较低的出逃人员的首选,但其风险也较大。因为中国与邻国合作打击犯罪,特别是打击贪官外逃方面配合相当紧密。所以,这些地方往往成为贪官们再次转移的跳板。如谢炳峰与麦容辉、郑治新与李寿云等。

  非洲、拉美、东欧等一些国家,如突尼斯、厄瓜多尔、匈牙利等。这些国家是那些办不到直接去西方大国证件官员外逃的跳板,一有机会便会过渡到西方发达国家去。如周长青、陈安民等。

  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等,这些是案值大、身份高的官员的主要目的地。对于那些曾在国内拥有显赫地位的官员来说,上述两种地方是他们所不屑的。他们看中的是美国、加拿大等移民国家,因为这些国家容易接纳外来者。如加拿大,一旦夫妻中的一方入了加籍,另一方也很容易拿到该国绿卡。逃往上述国家的贪官占了很大比例,如:中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许超凡,云南旅游集团公司原董事长罗庆昌,昆明卷烟厂原厂长陈传柏,云南省证券公司原总经理陆海莺等。

  相当多的外逃官员通过中国香港或新加坡中转,利用香港或新加坡世界航空中心的区位,以及港民前往原英联邦所属国家可实行“落地签”的便利,再逃到其它国家。如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就是通过这种方式逃到美国的。

  (王明高 作者为《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组长)

  ☆ 三大制度破解“外逃”魔咒

  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预防和惩治贪官外逃机制

  ☆ 制度一:完善家庭财产申报制度

  现实困境:难“防微杜渐”

  2008年10月,上海市卢湾区副区长忻伟明和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区委书记杨湘洪先后在法国考察期间“失踪”,再度引发了国内民众对贪官外逃现象的强烈关注。滞留法国15天后,51岁的忻伟明经劝说已回国,而52岁的杨湘洪仍然称病滞留海外,不知所踪,有媒体披露“之前其女儿已定居法国”。

  国外经验:墨西哥的《财产申报法》规定,在政府机构工作的从科长到总统的各级官员都要定期主动地向监察部门进行家庭财产申报,对因工作性质而易产生腐败的海关、移民、税务、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等,也要进行登记。为进一步推动反腐败斗争,墨西哥于2002年6月10日通过《信息公开法》,规定所有墨西哥公民有权监督国家公务员的收入状况,以杜绝腐败现象。墨西哥国家审计局为此在互联网上开通了专门的网站,供国家公务员公开自己的收入情况。新加坡、韩国、俄罗斯、尼日利亚等国也都不约而同地实施了财产申报制度。

  这一制度将家庭财产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具有后期纠偏、惩处的作用,能有效地、准确地惩治腐败。

  专家点评:无论是收护照还是加入国际公约,并不能从根本上遏制贪官外逃的势头。最重要的还是要先把住国内这道关口,即强化内部制度建设来遏制腐败。我认为,我国应确定合理的家庭财产申报的主体范围。财产申报制的主体应与“贪污贿赂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主体相适应,即包括所有的国家工作人员。

  扩充申报登记的家庭财产种类范围。家庭财产申报的范围不仅应包括静态的财产,也应包括动态的收入及支出;不仅应申报有形的财产,也应申报无形的财产,还应申报有关财产的使用权;不仅应申报本人的财产,也应申报一定范围内的亲属的财产;不仅应申报债权,也应申报债务。

  我建议确立权威的负责登记家庭财产申报的机关。根据我国的政治体制和现实情况,由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与各级国家行政监察机关联合设立一个专门负责登记财产申报的常设机关,较为适宜。为确保受理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避免受制于人,防止滋生新的腐败,受理机构应限于对级别较低的申报主体进行登记,同级申报主体(如县处级干部)和财产申报受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应由上级申报机构(如司、厅级受理机构)负责登记。

  ☆ 制度二:建立金融实名制度

  现实困境:难对大量资金外逃进行监控


  2007年,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河松街支行原主任高山,涉嫌盗取客户存款超过10亿元人民币,并涉嫌将约8亿元人民币非法转移到加拿大。

  国外经验:1993年,韩国总统金泳三把金融实名制作为经济与社会改革的首选项目,于当年8月12日宣布实行。制度规定,自实名制颁布日起,凡没有进行实名确认的任何金融资产不能提取;过去没有按实名开户的金融财产,必须在两个月内转为实名。金融实名制实行一个月后,包括韩国大法院院长在内的一大批高官先后辞职,反腐败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这一制度对个人金融资产的出入进行监控;有利于检察机关从中发现一些贪污腐败的线索;有利于发挥金融机构的监督作用。

  专家点评:目前我国金融机构在为个人开立账户时,仅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与国际上通行的实名制还有一段距离。国际上,个人开户时,除了身份证件外,还包括职业、居住地址、通信地址、纳税信息、账单周期等个人信息。从长远来看,我国应从狭义的金融实名制逐步过渡到广义实名制。为此,在条件具备时,应该充实和完善客户档案信息。客户登记的档案信息是否属实,必要时银行需向档案管理机构查证。

  借鉴和引用国际惯例,加强国际合作。随着个人对外金融往来的日益频繁,实名制的具体规定应逐步同国际接轨,保持与国际监管规则的协调一致,这样便于在全球范围内查询和追索不法资金。并且要结合我国国情,制定操作性较强的实施办法,让基层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根据情况不断修改,加以完善。我国加入WTO后,外国金融机构将成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金融监管部门必须与其母国监管部门充分交流信息,了解外资银行的业务动态。这样,贪官难以通过外资银行外逃并藏匿资金。  

  设立反洗钱和防止不法钱财转移的法律条款。为防止洗钱和个人不法钱财在家庭内部、亲属和朋友之间转移,在法律上应对存入金融机构的不法之财严格界定。无论腐败分子如何通过多层次的复杂的金融交易,试图掩盖资金来源的非法性,无论这些钱财最终置于谁的名下,其非法性始终不变。禁止本国银行在海外的 “壳”银行和实体中设立所谓代理账户,禁止经纪商和交易商在国外的“壳”银行开立账户,并利用账户间接向此类银行提供银行业服务,因为大多数这类“壳”银行或公司经常为洗钱及逃税活动提供便利。

  建立完备的技术支撑系统。只有各金融机构的电脑联网操作,腐败分子的钱财录入任一金融机构,都难逃法眼。(点评者为王明高)

  ☆ 制度三:利用民法追缴外逃资金

  现实困境:钱无法追回,国家财富流失

  外逃贪官腐败所得的资金大量逃往国外,削弱了我国国内建设的物质基础,限制了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速度,无疑会对我国的经济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

  国外经验:欧盟国家在利用民法反腐方面作出了有益的尝试。欧盟理事会为此制定了包括《反腐败民法公约》在内的一系列反腐公约。《反腐败民法公约》是一项独特的民法公约,其主要精神是通过民事程序来为腐败受害者提供赔偿,把国家直接作为腐败的受害者,通过起诉要求腐败行为人赔偿。

  打击外逃贪官,追缴外逃资金是重中之重。以民法为武器,先用民法追缴外逃贪官的腐败所得,再用刑事程序引渡外逃贪官,则可大大减少外逃贪官带来的损失。

  专家点评:通过民法对国家进行补偿。从法律的角度而言,腐败官员以种种偷龙转凤、瞒天过海方式贪污盗窃来的钱财无疑属于国家财产。而从技术角度来看,他们收受的贿赂则是替国家托管的。同时,民法也应该清楚地规定,只有经过了国家的裁量,通过腐败手段获得的合同才是可执行的。这可以让国家为自己的利益和公众利益作出决定:是否要受一个被腐败污染了的合同约束。在国家这方面,为了防止对这种合同的任意处置,国家应该授权给一个更高级的法院,该法院应该有权调查授予合同的情形,如果腐败的产生是由于授予合同中的一个因素所致,法院就应该有权宣布合同无效。在这样的情势下,如果投标人意识到这种合同背后的风险建立在薄弱的基础上,那么,就有可能减少腐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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