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给我们的64个人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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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感悟:笑容坦然言行自若-----遵循行为的规则
在这多变的红尘世界,谁也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人生十有八九都是不如意,无论处于何种境遇,最重要的是保持一颗平常心,随遇而安,拥有一份从容,坦然面对人生。
今 日 看 点 : 2010-11-13 ▲◆★●■☆
社会不公多 国民弱势心理蔓延
http://www.ddhw.com/viewheadlinenews.aspx?topic_id=1000&msg_id=104266
引渤入疆部分工地开工 项目一期投资62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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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渤海海水入新疆?劳民伤财不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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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访亚 能否制衡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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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官贪腐录:中国120名省部级高官的腐败样本
http://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128730/c104
南海争端国际法困境:海洋法引发国家间利益冲突
http://news.sina.com.cn/c/sd/2010-11-12/120021460615.shtml
社会不公多 国民弱势心理蔓延
http://www.ddhw.com/viewheadlinenews.aspx?topic_id=1000&msg_id=104266
2010-11-11: 人民日报刊文称收入差距加大致国民“弱势心理”蔓延。文章称,收入差距加大导致的被剥夺感,社会竞争中的不公平感,以及面对权力寻租的无助感,交织成全社会的“弱势心理”。与其说弱势群体在扩大,不如说“弱势感”正在蔓延。
有车族、大学教授自称“弱势群体”
“你觉得自己属于弱势群体吗?”记者问。“是的,我属于。”扛着编织袋的农民工这样回答,大学生、小商贩这样回答,甚至在国企、外企有着固定工作月收入上万元的“白领”、“金领”们也这样回答。
“弱势群体”不是新词汇。早在2002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就正式使用了“弱势群体”一词。之后,社会上一般将“弱势群体”的范围定义为“农村贫困人口和城镇失业、下岗职工”等特定人群。
可如今,连开私家车的人都说自己“弱势”,是不是太过矫情?
章德旺不这么认为。他从黑龙江农村老家出来,帮老乡管理一家小建筑公司,年收入十来万。“别看有点钱,我仍然属于弱势群体。”老章说:“每到一个地方,你得先请有关部门的人吃饭。一个村委会主任就能把我‘熊’得够呛!不送红包,村里就设路障堵车。更别说为了拿项目盖章、贷款啥的,老难了!”他抱怨 “挣点钱,低声下气”。
老弱病残是弱势群体的一部分
“弱势群体”主要有三个标准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李实指出,界定“弱势群体”主要有三个标准:
按经济学标准,弱势群体的收入和消费水平较低,徘徊在贫困线边缘;就业不稳定,容易失业;工作条件恶劣;缺乏社会保障,等等。按社会学标准,则包括社会地位、社会融合度等特征,比如一些职业虽然收入高,但缺乏社会尊重或者“难登大雅之堂”,从业者觉得被社会边缘化;再比如很多大城市的“城中村”,居民和外界缺乏沟通,语言、文化等也不相容,心理上有孤绝感。按照政治标准,则涉及个人的权利权益是否得到保障,是否受到社会的歧视等等。
如今那么多并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人认为自己“弱势”,原因何在?
“随着经济社会加快转型,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都给人们心理带来巨大的冲击。”李实说,近几年,虽然人民群众整体生活水平提高了,但财富在地区之间、群体之间和个人之间的分配很不均衡,收入差距不断加大,面对一掷千金的高收入阶层,普通百姓包括白领阶层普遍感觉经济上受挤压,社会地位快速下滑。
收入差距加大导致的被剥夺感,社会竞争中的不公平感,以及面对权力寻租的无助感,交织成全社会的“弱势心理”。与其说弱势群体在扩大,不如说“弱势感”正在蔓延。
农民工为弱势群体组成之一
超3597万农民生活在贫困线以下
BOSS、GUCCI……北京“新光天地”的巨幅广告在夜色里很打眼。可这些奢侈品商标,出租车司机李云强一个都拼不出来。他目不转睛地盯着面前走过的时尚男女,只为有人招呼他“拉活儿”。
老李一个月3000多元左右的收入支撑着全家的开支。“在北京,这点钱真不够花。老婆从不去超市买菜,总是赶在大市场收摊时买人家挑剩下的‘堆儿菜’。”开了16年出租,他的颈椎、腰椎都不好,但还顾不上看病。“家里存款不多,怕不够孩子上大学用,不敢歇。我不是弱势群体谁是?”
“我国的弱势群体,主要是农民中的绝大部分人、农民工以及城市贫困人口。”李实说。
相关数据显示,按照年人均纯收入1196元人民币的贫困线标准,中国仍有3597万农民生活在贫困线以下。2009年,城市低保户2340万人,月人均补助160元。尽管近年来政府千方百计提高救助标准,降低救助门槛,但许多城市困难家庭依然打短工、住棚户,生活困顿不堪。“很多中国人并不知道中国的穷人有多穷。”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认为,目前中国城市人口的贫困仍被严重低估,实际的贫困人口数,约占总人口8%以上。
不仅是经济上的“弱势”。近年来,征地强拆、黑砖窑、工资拖欠等事件中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一方,全都是农民、农民工以及城市贫困居民等人群。
谁在听他们说,谁能为他们说
“媒体话题一般追求新闻效应,甚至在筛选事实。在一个社会中,传媒对平衡各方利益诉求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社会公众对弱势群体的认识,乃至影响公共政策的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王延中指出,多给弱势群体表达利益的机会,媒体的责任重大。
中国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必须建立利益诉求凝聚和表达的组织依托,即弱势群体利益的代言者。比如积极稳妥地发展民间组织,充分发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机构的作用,形成在政府领导下的协商对话制度、利益表达和博弈制度。
解决中国目前“弱势群体”的问题,同样需要从公共政策入手。让弱势群体富起来。居民收入要提速,重点应放在“提低”上,穷人涨工资得“快上加快”,这才能缩小收入差距。而这涉及到收入增长计划、收入分配以及再分配等政策的调整,是个系统工程。比如用公共财政给保障房、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提供更多政策支持,再比如扩大补贴范围、提高低保金发放标准、实现低保金与物价联动等等。此外政府还应加大医疗、教育、交通等公共事业投入的力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加公共产品供应种类与数量,让低收入群众享受均等公共服务与及时社会救助。
定义弱势群体
● “农村贫困人口和城镇失业、下岗职工”等特定人群。多数农民、农民工和城市贫困人口,构成我国弱势群体的主要部分
● 收入中等以上的“有车族”、“白领”,纷纷说自己“弱势”,而农村贫困人口和城镇失业下岗职工则缺少表达的渠道。
● 收入差距加大的被剥夺感,社会竞争中的不公平感,以及面对权力寻租的无助感,让“弱势心理”蔓延 来源: 华西都市报▲◆★●■☆
引渤入疆部分工地开工 项目一期投资628亿
http://www.ddhw.com/viewheadlinenews.aspx?topic_id=1000&msg_id=104285
2010-11-12 文章作者: 尹一杰 目前,引渤入疆部分工地已经开工,这项耗资600余亿的调水工程引来不少水利专家与环保人士的担忧。海水淡化成本不可小觑,一旦沿途海水泄漏,可能会导致当地土地盐碱化。而项目负责方王秀顺称:“我们不会做亏本的生意。”
新疆渤海引水工程的宏大设想惹来一片争议。
把海水引入沙漠的计划经报道后,国内不少水利专家与环保人士都认为,眼下,这项耗资600余亿的调水工程无论是在经济层面还是技术层面都不切实可行,并将它与三峡大坝和引发争议的南水北调工程相提并论。
成本和环保是这一工程遭受质疑的两大焦点。
但针对外界的质疑,项目负责方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泓元海水淡化有限公司(下简称“泓元公司”)却不以为然,该公司董事长王秀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我们不会做亏本的生意。”
据了解,目前,内蒙古发改委与辽宁省发改委已经针对该项目立项。而据王秀顺透露,涉及该项目的5个工地也已经开工。
● 耗能还是高利润?
按照计划,“海水西调”工程将从渤海西北海岸提送海水达到海拔1200米高度,途径内蒙古自治区东南部,再顺北纬42°线东西方向的洼槽地表,流经燕山、阴山以北,出狼山向西进入居延海,绕过马鬃山余脉后流入新疆。
这意味着,项目全程将穿越四条山脉、一个湖泊,涵盖中国西部的八大沙漠。
据王秀顺介绍,“海水西调”工程主要分为两大阶段,第一阶段从渤海西北岸向上提水至1200米高度,整个过程都用直径3.2米的玻璃钢管进行输送;第二部分则需要建造320公里长的地下隧道,将海水输送至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海水淡化厂。
根据泓元公司的测算,项目一期总投资628亿元,其中建设费用567亿元。
虽然从总投资比例中看,建设费用占据了大半部分,但专家认为,抽水的能量消耗成本与海水淡化成本同样不可小觑。
“大面积地抽水需要强大的电力支持,这个对能源的消耗太大了,现在国家能源现状这么紧张,除非可以借鉴国外同类项目中充分利用风电和太阳能的经验。”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针对抽水成本过高的质疑,王秀顺则表示,在抽水过程中,该项目可以充分利用内蒙古的风电资源,同时,他还进一步强调,随着项目的推进,也将会把太阳能运用到抽水系统当中。
“风能本身就不稳定,依靠风电完成这么大的抽水量根本不可能。”张博庭说。
除此以外,在海水淡化工序上,王秀顺称将充分利用当地煤化工企业与电厂发电的余热,对海水进行稀释淡化处理。
“现在煤化工企业和电厂的热能利用率都只有37%,除了挥发的部分,我们还可以利用50%的余热,这也能为海水淡化过程中提供一部分能耗。”王秀顺说。
王秀顺还向记者算了一笔账,根据泓元公司的初步规划,该公司计划每年抽调海水3.65亿吨,每年可实现47亿的经济效益,其中,平均每吨海水淡化的成本大概在4块左右,风力调水的成本是2块左右。
“除去成本,我们每年还可以赚12个亿。”王秀顺说。
据王秀顺透露,泓元公司目前已经和神华、大唐等企业达成协议,海水淡化处理后的交易价格为每吨10元。
“科学家们从理论上可以得出的结论并不代表就能实际操作,我认为,这个工程要实现得30—50年以后。”张博庭对记者说。
而根据泓元公司的测算,规划的项目在完全实施的情况下,静态投资回收期(包括3年建设期)为税前6年左右,税后7年左右,内部收益率为20%左右。
“这个工程我们已经筹备了6年,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等国内51个研究院都参与了评估和研究,这不是天方夜谭。”王秀顺说。
● 水实用性之争
“农业节水及地下水甚至取雪水不利于我区长期的发展。同时,还会破坏生态平衡。‘陆海统筹,海水西调’工程是我国当前的一项重大战略选择,也更利于发展区域优势资源。”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李新娥在接受采访时说。
但是,与为缓解中国北方严重缺水局面的“南水北调”工程和为解决长江下游的洪水泛滥问题而建的三峡大型水利工程项目一样,“海水西调”也存在破坏生态平衡的核心问题,比如人为改变气候所可能引发的自然灾害、引水渠沿内蒙古边境可能导致盐碱干涸洼地形成等等。同时,也有专家质疑海水的实用性。
目前,一些沿海城市由于海水倒灌而引发土地酸碱度变化,如果一旦沿途海水泄漏,缺少降雨的内蒙古、新疆则很可能会导致土地盐碱化。
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海洋分会秘书长、高级工程师张宝印则表示,引入海水不会影响内陆土壤结构,这绝不会造成任何后果。
“海湾的海水与太平洋相连,一般自净周期为5年,而引入渤海湾海水,能够将净化周期人为缩短,促进渤海湾地区环境变化,甚至促进养殖业发展。”张宝印说。
“环保上的问题我们已经解决了,输送海水的玻璃钢管具有防腐防泄漏的先进技术,管道搭建也是由中铁建筑集团负责,所以,无论是在技术上,还是施工上,我们都有保障。”王秀顺对记者说。
据了解,目前,内蒙古发改委与辽宁省发改委已经针对该项目立项,而据王秀顺透露,涉及该项目的5个工地也已经开工。
同时,王秀顺还强调,将海水引入沙漠,新疆最少可再增18亿亩农业用地。“以色列的沙漠利用率很高,而新疆这么大的面积,利用率只有4%。”王秀顺说。
● 闻回顾:新疆研讨调渤海海水入疆
11月5日,“陆海统筹 海水西调高峰论坛”在乌鲁木齐市召开。论坛上关于“海水西调 引渤入新”的建议引发广泛讨论。此设想是通过大量海水填充沙漠中的干盐湖、咸水湖和封闭的构造盆地,形成人造的海水河、湖,从而镇压沙漠。来源: 中国新闻网▲◆★●■☆
引渤海海水入新疆?劳民伤财不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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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1: 近日新疆百位学者提出“海水西调、引渤入新”的建议引发广泛讨论。此设想是通过大量海水填充沙漠中的干盐湖、咸水湖和封闭的构造盆地,形成人造的海水河、湖从而镇压沙漠。有环保人士认为新疆的海水淡化项目更像是一个宣传产物,而不是经过慎重思考的科学之举:它不但无利可图还不切实际,如果成真将是一个劳民伤财的不靠谱工程。
海水输送问题多,钢化玻璃未必安全
此次“引渤入新”项目中提到运输方式会采用地上明渠与玻璃钢管道搭配的方式进行。普通的金属管道不耐海水腐蚀,长距离输送需要用到玻璃钢管道。这种材质在国际上并未有过广泛应用,并且这条输送线路是否会经过地震带也并未经过环境部门的评测。“调水”派新疆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吴循表示,这种玻璃钢管管道表面平滑,不会造成海水中的吸附物,重量轻、强度高、防腐抗菌至少能用50年。
从渤海西北海岸提送海水达到海拔1200米高度,到内蒙古自治区东南部,再顺北纬42°线东西方向的洼槽地表,流经燕山、阴山以北,出狼山向西进入居延海,绕过马鬃山余脉进入新疆
但是要保证“足够大”的水量能将罗布泊灌满、还要再继续向下的艾丁湖倾泻发电,需要多大的水流速度、水流对玻璃钢管道的压力是多少、玻璃钢管道的耐压力又达多少……这些问题“调水”派并未给出相关数据来证明:玻璃钢管道在运送大流量的海水时,不会发生泄漏的危险。同时很多水利工程专家认为这一材料在国际工程中并没有使用经验,国际上也没有用这种管道运送海水的先例。而且对于冬季运水,调水派认为海水经北纬42度线后,冬季冰下能够照常流水,因此还可以取冰制淡水。对此国内诸多学者表示荒谬,北方地区冬季冰冻严寒,即便是海水也会在水量减小时结冰;在地表沟渠运输的海水会蒸发,在玻璃管道内的海水无法被破冰取水。
成本高耗电量为三峡发电的四倍
西安交通大学生态环境与现代农业工程中心的霍有光教授是海水西调的提出者之一,他认为该工程如果按照一方水1元钱计算,从渤海调一方水到新疆的成本只要7块钱,比南水北调的20多块便宜数倍。同时负责项目实施的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泓元海水淡化有限公司也做了系列测算,项目一期总投资628亿元,其中建设费用567亿元。规划的项目在完全实施的情况下,静态投资回收期(包括3年建设期)为税前6年左右,税后7年左右,内部收益率为20%左右。
“渤水入疆”耗电量相当于三峡工程2008年全年的发电(808亿度)的4倍,光从能耗来说就需要有4个三峡工程来为渤海水入疆提供能源。
在目前我们看到的新闻报道中,并没有给出“大量海水”的具体数字。如果要达到“大量海水依靠西北丰富的太阳能自然蒸发,作为湿润北方气候的水气供应源增加降雨,从而达到治理我国沙漠、沙尘暴,彻底改变华北、西北地区生态环境恶劣”的目的,按照新疆的年均降水155毫米和蒸发量(乐观估计以50%)来推算,起码需要496亿立方米的海水流入。若按霍有光的说法,将渤海水扬升到海拔1280米约需6.4度电,那总耗电达将到 49600000000X6.4=317440000000度电,粗略估算即是3174.4亿度电。这相当于三峡工程2008年全年的发电量808亿度的 4倍。也就是说光从能耗来说,就需要有4个三峡工程来为渤海水入疆提供能源,成本远高于霍有光提出的7元钱。
对此霍有光认为“利用新疆现有的东高西低的地理条件及现有河道,海水在引入新疆后,可形成自流。甚至于在地势落差相对较大的区域设立发电厂,能对冲前期的投入成本。”抛开能在罗布泊和艾丁湖获得930米落差发电量来看“海水发电”,如何应对发电机涡轮被海水腐蚀的问题是最大的难点。频繁更换涡轮或者使用造价高昂的贵金属涡轮成本则必然增加一截。同理如用直径8米的管道输送海水入疆,那么就必须要用功率足够大的水泵,而普通的机器容易受到海水腐蚀,因此需要用非常严格的贵重金属制造,成本高昂。而且海水并非一次性提扬到一千多米,需要很多节点逐级提扬,“调水”派没有给出详细的数量,但这些昂贵的水泵花费小不了。
除天山之外新疆缺乏足够多的冷凝系统,降水的三个充要条件是冷凝系统,水汽提供源以及西风带
蒸发量大缺乏冷凝系统无法降雨
调水工程认为,渤海水进入新疆境内,大量的海水可以填充沙漠中的干涸盐湖、咸水湖和封闭的构造盆地,形成人造的海水河、湖,从而镇压沙漠。同时,这些 “海水河湖”还会依靠西北地区丰富的太阳能自然蒸发,作为湿润新疆干燥气候的水汽供应源增加降雨量,从而达到治理我国沙漠、沙尘暴甚至彻底改变华北、西北地区生态环境恶劣的目的。
实际上这只是一种美好的想象。根据地理和气候的知识我们知道,西北地区降雨量多寡取决于三个充要条件:一是西风带;二是高山冷凝系统;三是水汽供应源。如按照调水派的设想,水源可以充足到维持日常的蒸发量,那也只是满足了“水汽供应源”这一点。新疆缺少足够多的高山冷凝系统,水汽无法在所需的地带凝结形成降水,因此就算有足够多的水汽它们也只会漂流到包头-兰州300MM降水线处。此外新疆吐鲁番盆地地区是低于海拔的洼地,这里的蒸发量非常大,尤其是艾丁湖。这个长约40公里的盆地年蒸发量是降水量的200多倍,夏季蒸发量强烈,湖水矿化度高达210克/ 升,水汽供应源在此地很难形成。
在这些日蒸发量较大的地区,海水河蒸发之后遗留的盐分会改变当地的土壤结构,干涸之后会产生更多的盐碱地,有独立学者认为将来这些盐分将会随着土壤变成沙尘暴的成分之一
海水或改变土壤结构加剧土地盐碱化
“引渤入新”的设想是将大量海水填充到沙漠的干盐湖、咸水湖以及封闭的构造盆地,从而形成人造海水河湖。首先,对这种美好的设想,地质专家认为在没有经过环评审核的前提下,就提出是很危险的。因海水的咸度大于当地的某些咸水湖,而构造盆地的地质结构并不一定就能形成密闭的环境,能保证不会发生渗漏。以罗布泊为例,若发生渗透的同时又有3000毫米-4000毫米的日均蒸发量,按照直径8米的管道输送来看,人造海水河湖很难形成。其次,在这些日蒸发量较大的地区,海水河蒸发之后遗留的盐分会改变当地的土壤结构,干涸之后会产生更多的盐碱地,有独立学者认为将来这些盐分将会随着土壤变成沙尘暴的成分之一,这为西北地区本来就严重的土地盐碱化雪上加霜。
对于调海水入内地的设想,早就有先例。如非洲国家利比亚,它的北面就是地中海海岸,地势海拔也不比新疆高。1980年代,利比亚领袖卡扎非提出:要将地中海水抽到利比亚内陆沙漠,形成一个大海水湖,改良气候,把沙漠变成绿洲。但是经过请来的发达国家专家调查论证,证明根本没有可行性,原因是:所需水量太大,耗能太大,沙漠渗漏蒸发太大,根本形成不了大湖,卡扎菲接受了这个结论,现在利比亚的淡水主要靠海水淡化和地下水解决。纵观世界地图,全世界不少国家靠海,离海洋不远就是沙漠的地方也不少。以色列就是典型代表,它有的地方地面海拔还低于海平面,以色列也没有抽海水来改变气候与生态,因为不可行。
渤海污染严重,如要抽取渤海水调入新疆就等于将这些严重污染也带入内陆的盐水湖区
10年后渤海或将成死海,自净至少需200年
海水西调工程所用的水源是来自渤海。早在2007年中国海洋监测专家就发出警告称,渤海的环境污染已经达到临界点。在国家海洋局发布的《2006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中显示,渤海沿岸超标排放的排污口高达90.4%,导致渤海海域污染严重。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约为2万平方公里,占到渤海总面积的26%。其中严重污染和轻度污染海域面积均比2005年增加了1000平方公里。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火星磷酸盐类和石油类。
专家警告说不治理和遏制污染,渤海将在10年后变成“死海”。渤海自净周期为五年,但随着污染的加剧,到时即便不向渤海排入一滴污水,其自行恢复清洁也需要至少200年时间。如要抽取渤海海水西调入新疆,就等于将这些严重污染也带入内陆的盐水湖区,势必对周围环境造成更大的污染。因此,调渤海水不可行。
“渤水入新”以及海水淡化项目其实不是在认真地满足实际用水需求和解决实际的环境问题,它将耗费巨大的资金成本中国人经受不起这样的浪费,而新疆更应该将重点放在循环用水以及废水处理方面。这种投资巨大且未经过环评认证和科学调研的项目,是对环境和人类的不负责任。来源: 网易▲◆★●■☆
奥巴马访亚 能否制衡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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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美国总统奥巴马(中)在一位阿訇的陪同下参观一座清真寺。
中评社香港 2010-11月11日电/英国《金融时报》11月10日载文《奥巴马访亚欲制衡中国》,摘要如下:
美国总统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周二表示,本周出席20国集团(G20)首尔峰会的领导人,应着手解决全球经济增长中持续存在的失衡问题。
奥巴马还将矛头对准了中国。他说:“你们可以看见一些国家迅速累积了庞大的盈余,并通过大力干预汇市,保持自己在汇率方面的优势。”此番言论让中美间就如何应对脆弱的经济复苏而展开的口水战进一步升温。
奥巴马是在印度尼西亚发表上述讲话的。他此次亚洲之旅为期10天,目的是提升美国在亚洲地区的外交领导地位,在该地区提供一种制衡力量。奥巴马在印尼共停留20个小时,下一站将前往日本,随后到韩国出席G20峰会。
“我们仍有很多工作要做……关键举措之一就是拿出更多的手段,鼓励平衡、可持续的发展。”奥巴马是在与印尼总统苏西洛•班邦•尤多约诺(Susilo Bambang Yudhoyono)会晤之后发表上述讲话的。印尼是G20中唯一的东南亚国家。
美联储(Fed)上周宣布的6000亿美元刺激方案,让大量现金流向新兴市场。譬如,印尼就实施了资本管控,以阻止热钱流入短期国债和银行存款。
奥巴马出访印尼的主要目的之一,是增强与该国之间的战略关系。印尼是全球第三大民主国家,也是亚洲增长最快的新兴经济体之一。奥巴马表示,印尼将是解决南海问题等潜在地区冲突的“关键领导者”。在南海,中国与日本和台湾都存在领土纷争。
奥巴马表示,中国的繁荣应该有其边界。他说:“我们希望确保所有人都在一个国际框架内、遵循一系列规则行事。在这个框架内,每个国家都能认识到对彼此的责任。”中国是印尼关键贸易伙伴之一。与中国不存在海事纠纷的印尼,与中国并无正面冲突。迄今为止,印尼一直从中国的扩张中受益,且并未对中国的实力渐增表示出担忧。
奥巴马出访印尼的一个重大使命,是为了促进贸易和投资——在这方面,美国已被中国赶超。印尼是全球领先的煤炭、棕榈油等自然资源出口国。 2005年至2009年间,印尼对华贸易的增长速度,比印尼对美贸易快了2倍以上。今年,中国与印尼的贸易额为225亿美元,较一年前增加了44%,远远超过了印尼与美国之间156亿美元的贸易额。“就贸易额和投资额而言,美国名列第三,而我已经告诉他(苏西洛),我们不喜欢当老三,我们想当最大的,”奥巴马表示。▲◆★●■☆
高官贪腐录:中国120名省部级高官的腐败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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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11/13 http://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128730/c104高官的腐败样本,呈现出在不同的政治经济条件下不同的时代特征。这些贪腐行为集中于哪些领域,以何种方式交易,因何暴露,应如何预防、惩治?
高官贪腐录
23年来120名省部级高官的腐败样本,呈现出在不同的政治经济条件下不同的时代特征。这些贪腐行为集中于哪些领域,以何种方式交易,因何暴露,应如何预防、惩治?望这份万字报告为政改设计者和实施者鉴
这是一份沉重的报告,它汇集了23年(1987年-2010年)来120名省部级高官的腐败样本。
在落马官员中,这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身处权力金字塔的顶端,位高权重,占有更多体制内外资源,直接或间接拥有巨大的“话事权”。但在权力失衡与监督失效的制度背景下,他们的贪腐行为带来的破坏力更大,亦更大地影响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国进程,故有其典型性和代表性。
这120人(见附录),仍不是这23年来落马高官之全部,不完全统计盖因信息不透明。
他们因违法违纪被查时,年龄最高者83岁,早已退休;年龄低者则不过48岁,于正得意时陨落。罪名除常见的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之外,还有鲜见的爆炸罪、重婚罪等;其中受贿额最高者近2亿元人民币,并创下单笔受贿1.6亿元人民币的贪腐纪录(陈同海案);确凿可证的是,他们中近半数人养有情妇;绝大多数出身于平常人家,仅寥寥数人为高干之后。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已成为中共十七大后的流行语,但由于制度缺陷及监管漏洞,近20多年来,虽然反腐力度有增无减,但贪腐行为却与日俱增。目前的腐败形势呈现出级别越来越高、窝案越来越多、涉案金额越来越大、行业领域越来越庞杂等特征。
在较长的时间维度内观察,以每五年党政轮替的周期为计,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年度工作报告披露的数字,2003年至2007年的五年中,进入司法程序的省部级官员有35人。而1998年至2002年,这一数字是19人;1993年至1997年则为7人。由此可见,在数量上,每过五年相关数字即翻一番。最近的 2008年及2009年则分别为4人和8人,在这个五年未到中点之时,已有12名省部级官员落马并进入司法程序(见图表1)。
这份样本广泛分布在全国要害部门的各重要职位。除西藏、内蒙古两个少数民族自治区未有涉及外,这份样本涵盖了其余30个省级行政区(不含港、澳)。其中,党政系统官员61名,人大、政协官员35名,司法机关官员10名,国企和大型金融企业官员13名,另有解放军系统高级将领1人。
在官员序列最顶端,属于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落马官员有三名。巧合的是,他们均匀分布在前三个五年周期中:1995年被查处的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1999年被查处的原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成克杰,2006年被查处的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
事实上,多重信息表明,对官员腐败的关注,以及对于预防与惩治腐败体系的建设,已上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过去20多年里,历届领导人皆高度重视腐败问题。邓小平表示,“要整好我们的党,实现我们的战略目标,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的高层的腐败现象,确实有失败的危险。”江泽民则称:“不论是谁,不论职务多高,该受什么处分就给什么处分,该重判的坚决重判,该杀的坚决杀,决不手软。”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连续八次在每年年初的中央纪委全会上发表讲话。其中今年1月12日,胡锦涛表示要“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同时继续推进“建设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致力于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正是本报告的初衷。这份统计报告的原始资料包括起诉书、判决书等权威司法材料,此外还有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发布的官方消息。
通过梳理1987年中共十三大以来的省部级及以上落马高官的贪腐行为,可知在不同的政治经济条件下,相关贪腐呈现怎样的时代特征?这些贪腐行为更青睐哪些领域,其进化发展具有何种内在脉络?他们在权力、行业、职位和年龄等领域分别有怎样的高发特征?省部级高官又因何东窗事发?而关于他们的司法审判,其时限、最后的罪名和刑罚有何不同?其司法通道有何现实意义?
本报告希望借此提供一个契机,有益于今后的反腐格局,为政改设计与实施者鉴。
报告一:贪腐的时代特征
统计表明,高官贪腐行为契合时代经济特征,与市场经济共生共长,呈多发趋势,并在此过程中进化为复杂的高级形态
如果说腐败源于权力的异化,那么异化的根源便是权力产生的土壤和环境。此部分报告关注各历史阶段下,贪腐产生的社会政治经济背景。
除了以五年为周期区分,将过去23年(1987年-2010年)合并为三个阶段后,可知各阶段的腐败各有其明显特征:1、1987年至1992年,表现为商品经济发展初期的流量腐败;2、1993年至2002年,主要体现在资本存量领域腐败;3、2003年之后,呈现复合式权力寻租,尤其是出售代理权的腐败 ——“买官卖官”大量出现。
对应于每个时期,体制上正好经历了“放权让利”等一系列改革,国有企业的重新定位、民间资本的躁动、资本市场的开放、房地产市场与国有土地转让的结合、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关系”等,以及政府向集管理、服务、直接参与市场资源分配为一体的“混合体”的转型,大大扩充了权钱交易的寻租空间。自21世纪以来,高级官员腐败的方式极为复杂,呈现出复合性和变异性。
统计表明,高官贪腐行为契合时代经济特征,与市场经济共生共长,呈多发趋势,并在此过程中进化为复杂的高级形态。
一、商品寻租阶段(1987年-1992年)
在第一个阶段之初,1987年,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赵紫阳作《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报告,放弃中共十二大“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提法,明确了“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
随着中国经济的起飞,此时间段内,高官腐败集中在流通领域,具体包括受贿、偷税漏税、擅批或擅改国家统配物资、黑市交易牟利和挪用公款等。例如,1987年 2月,安徽省委原秘书长洪清源因受贿2.4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1987年4月,江西省原省长倪献策因徇私舞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与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应,上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期,省部级高官受贿的金额较小。按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受贿罪立案标准规定为2000元,这一数字在1997年重修《刑法》时提升至5000元。
由于当时商品经济刚起步,资源不仅稀缺而且多为行政机关掌控,对手握审批大权的高官们来说,其寻租冲动几无内外制度的约束。一个例子是,新疆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托乎提沙比尔即因利用职权支持非法倒卖车皮,收受贿赂15842元,1989年被撤职。但因“能主动坦白交待,退清赃款赃物”而免于起诉。
无独有偶,1990年,铁道部原副部长罗云光因“以车谋私”贪污受贿共折合人民币4819元,后因“在规定的期限内自首,罪行较轻,认罪态度好”被免于起诉。该案为铁路系统最大的腐败案,从郑州铁路局副局长到铁道部官员共40多人落马。
由此可见,在这一时期,高官腐败主要形式为:操控计划经济体制下遗留的行政审批权,占有大量体制内外的稀有资源,通过改变计划分配,使其流向利益关联方并从中牟利。
随着腐败的大量出现,立法机关开始加强对贪污受贿等犯罪的处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戴玉忠告诉《财经》记者,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2年3月8日作出《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对1979年刑法典关于受贿犯罪的规定作了重大修改:增加了索贿罪、提高了受贿罪的法定刑,并对受贿罪共犯作了规定。
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第一次以立法方式明确贪污受贿犯罪数额标准、第一次规定单位受贿罪、第一次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是贪污贿赂刑事制度的一次全面立法。
二、资本寻租阶段(1993年-2002年)
在这个阶段初始,第三代领导集体产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进一步发展。
此前1992年底,在中共十四届一中全会上,时任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登上权力巅峰。但仅三年后,陈希同即因北京市原副市长王宝森案引咎辞职,不久身陷囹圄。1995年9月陈希同即被清除出中共中央政治局和中央委员会,并于1997年8月(中共十五大前夕)被开除党籍。
该案始于江苏无锡一起非法集资案,后牵出王宝森贪污公款线索,王宝森随即畏罪自杀,但遗留的案件线索随后牵出陈希同。
1998 年7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玩忽职守罪判处陈希同有期徒刑16年,一个月后的终审维持原判。陈希同被认定非法占有对外交往中接受的共计价值人民币55余万元的22件贵重礼物,并指使、纵容王宝森动用财政资金修建两座豪华别墅作为享乐之所,涉及资金近4000万元。
随后落马的另一位国家领导人成克杰,涉案情节包括1994年通过情妇李平受地产公司请托介绍并插手地产项目等。除成克杰外,在这一时期,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辽宁省原副省长慕绥新、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等人都涉足房地产腐败案件。
“凡是在稀有资源的分配上有利可图之处,都会看到这些贪官的身影。”中央党校教授林说。
同时,在这十年期间,越来越多的窝案开始出现,其中,两个影响深远的窝案——“厦门远华走私案”(见图表2)和“辽宁慕马案”(见图表3)几乎在同期被查出。
这其中,远华走私案堪称该时期政商勾结的腐败样本。该案涉及石油、汽车、房地产、文体娱乐等众多暴利行业,案件主角赖昌星在政界死党的帮助下潜逃加拿大,迄今未能引渡回国。其身后利益关系网中的高官悉数落马,包括当时的公安部、海关总署、福建省相关领导。
同期还有四名央企高管落马,分别为中国建设银行原行长王雪冰、中国光大集团原董事长朱小华、中国华能集团原副董事长查克明、神华集团原副董事长李大强。彼时,无论银行还是央企,都实行传统的政府管理体制,人事任免由组织部门循旧例进行,激励约束机制非常薄弱,以政代企的结果必然孕育一个权钱杂交的怪胎。前车之辙如此清晰,亦印证当今市场化改革之路不能踌躇,实应加速。
对相关贪腐案例的分析表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官员腐败已不光延续之前的“官倒”等行为,腐败从“商品流量领域”拓展到“资本存量领域”,即进入工业资产(如国有企业的出售、改制)、土地和房地产领域、大型的城市建设领域和金融领域。如陈良宇帮助商人张荣坤取得上海路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给国家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206亿元;帮其弟陈良军获批和转让土地,非法获利人民币1.18亿元。
此间大量出现的经济部门腐败,与渐进式、不彻底经济体制改革相关,例如交通领域“四位一体”的投资体系,正好应合其“前腐后继”的交通官员。在这里,改革迟滞的阻力来自旧体制的受益者,也就是学界早已指出的“中间过程利益集团”。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在反腐形势的变化下,为遏制官员的“图利”冲动,1995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随后2000年12月,中央决定在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中首先实行家庭财产报告制度,并于2001年6月15日颁布了《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试行)》,要求相关官员报告个人和亲属的财产状况。
此外, 2000年2月,中组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干部监督工作督查员制度的办法(试行)》;随后的2003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等相继发布。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反腐制度建设的举措多限于党内监督,而建立法治渠道、加强司法机关作用的反腐建设尤显不足。这一思路延续至今,亦是将来改革的主要突破口。
三、复合寻租阶段(2003年至今)
与中国的政治周期相同,在第三阶段中又一批领导层登场。而这一时期,落马高官在地域分布上覆盖更为广泛,在34个省级行政区中有21个省的省部级高官落马。
在此阶段,权力寻租的方式多样,呈现复合特征,其中官位寻租成为主要、也是最恶劣的贪腐方式之一。这表明腐败已超越低层次的“吃拿卡要”的流程腐败,逐步发展出更为高级复杂的形态,可称为“超越委托权而出售代理权的腐败”。例如,在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王昭耀的判决书中,44笔受贿行为中有29笔涉及助人升职、调任和安排工作。
这一阶段,影响最为深远的是黑龙江卖官窝案。这场席卷黑龙江官场的风暴历时三年,一连串卖官案被清算,其中牵扯的省部级官员六人,如原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广举、副省长付晓光、省高级法院院长徐衍东、省委秘书长张秋阳、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发,此外还涉及省直机关厅局级干部30余人及该省绥化、大庆、牡丹江、鹤岗等九市不同级别官员百余人。
一般性权力腐败可一次完成,而官官之间的权钱交易必是一组连环。以经济学的眼光来看,通过行贿获得官位的人,必然在今后通过“卖官”或审批权寻租来获得回报——也就是未来的官官或是官商交易。
在一个错综复杂的卖官链条中,用新的权力去遏制已有的权力远非良策。而真要做到消除寻租,防止设租,关键在于还人民以选举权,并摆正政府在市场和社会中的位置。实际上,这一时期接二连三出现的“窝案”引发了对人事组织体系的拷问。
2006 年8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布三份文件对此进行制约。其中,《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的职务任期、连任限制、最高任职年限、任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等问题作出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则对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适用情形、操作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中硬性要求干部在任期结束后加快流动,防止产生利益结合。
为了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2006年9月,《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印发实施。
尽管这一规定要求官员报告个人及家庭的具体事项,包括出国移民等,但在当时并没有起到明显效果。许多官员的配偶、子女移居海外,“裸官”一词应运而生。这个词汇最早被用在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身上,其妻儿早在2002年就移民加拿大,其本人于2007年案发,后因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在2008年6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据不完全统计,省部级“裸官”还有: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女儿投资移民美国;原贵州省政协主席黄瑶,其子移民新西兰。
2007年9月13日,旨在履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而成立的国家预防腐败局,由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马 兼任首位局长,由此传达双重信息:其一,中国政府直面国内的腐败现象,并不以“家丑”而遮掩;其二,国际携手反腐大势已成,实质性合作日益频密。
2010年7月,《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重获修订,与2006年相比,新规还将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其中第三条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应当报告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
然而,由于规定所要求报告的内容并不公开,公众无从监督,因而执行力度有限,被认为治标不治本。而法学界多有呼吁,治本之策在于严格执行各种涉及反腐败的法律,建立俗称“阳光法案”的官员财产申报公开等制度。
所谓“阳光法案”,即指在中国,实行公职人员特别是高级官员的家庭财产申报、登记和公布制度,以法律要求官员财产公开化,使公众有充分的监督机会。目前中国这一制度建设仅限于党内规章,而且无论从内容上还是执行力度上,都与国际通行的“阳光法案”相差甚远,实效也微乎其微。加之“申”而不“公”,亦使贪腐不能曝于阳光之下。
报告二:贪腐高发带
《资本论》中引用英国经济评论家邓宁格对“资本”的评论同样适用于“贪腐”,如果把“利润”换成“利益”:“一有适当的利益,贪腐就胆大起来……有50%的利益,它就铤而走险……有300%的利益,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对权力的制衡缺失和监督不力使得贪腐的多发成为可能,在天然的逐利冲动下,商业、房地产和金融等领域以及官位买卖成为贪腐高发带,大型国有企业更是成为贪腐的温床。
大型国有企业的腐败土壤在于现有机制仍存有明显弊端:其一是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管严重不足,其二是现存分布式的管理架构约束力与制衡力太差。
这种腐败的模式,一定程度上又在地方得到复制;尤其是在分税制体制下,存在资金“活水之源”的领域,都成了重点寻租对象。
一、依权力分类
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在其《自由与权力》一书中有一句后世传诵的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员邵道生曾提及,中国腐败的发展、泛滥就是权力绝对化、权力失控、权力失去制衡的结果。权力异化可分为四种:“权力的私有化”“权力的商品化”“权力的特殊化”“权力的家长化”。
在将公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情况下,由于行政权“一权独大”的现实,可将之拆分为内部行政权和外部行政权。内部行政权包括人事任免权、监督处分权等;外部行政权则范围庞杂,包括以行政审批许可权、行政强制处罚权等在内的行政执法权为核心的权力,以及行政立法权和行政司法权。
在120名落马高官中,《财经》选出其中具有详细司法审判材料的50人组成第二个样本(附录名单中带者),这个样本亦涵盖了各省级党政一把手、人大政协官员、国家部委负责人、国有大型企业和金融机构高层等。
根据权力类型的不同,统计表明寻租空间最大的当属“行政审批权”腐败,达到七成;审批权之外的“其他行政执法权”占10%,“人事任免权”占32%,“司法权”占16%(其中成克杰等贪腐官员涉及多项权力混合腐败)。
例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作为手握审批权的“一把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双鸽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康裕制药有限公司等八个单位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以权谋钱,收受贿赂649万元。这也源于国家药监局的管理体制。其时,药监系统实行集权管理,审批和监督的绝对权力控制在少数行政官员手中,权力严重“家长化”。
因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2007年7月,郑筱萸被执行死刑。一年后,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称,药监局对药品的受理、审评、审批三项职能的权力进行了分离,不会集中在一个部门。
虽然郑筱萸被判死刑,药监领域的腐败并未阻断。2010年6月,国家药监局原副局长张敬礼即因涉嫌严重违纪被查。
这表明仅仅将行政权分立并不够。更重要的举措在于减少、限制各级政府的行政权力,还市场与民间以更大的自由,由此抑制寻租空间。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进一步减少其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而商务部亦在减少、下放外资审批权。
这其中,“人事任免权”的腐败,即上文提及的官位寻租,占到总数的三成以上。
此外,司法领域的腐败亦占到16%。如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田凤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执行中谋取利益,从中收受财物,合计受贿金额76余万元。在这50人统计之外,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有关案件的审判、执行等方面为五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上述人员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390余万元;另伙同他人骗取本单位公款人民币308万元,其个人从中分得120万元。2010年3月,黄松有终审被判处无期徒刑,成为新中国司法系统因贪腐被判刑的最高官员。
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卫平看来,所谓司法权腐败,其原因多属法院系统高度行政化后,行政权腐败延伸至法院。因此,抑制司法领域的腐败,首要的任务是推进司法独立改革,在赋予法院依法独立审判职能的同时使之去行政化。
二、依行业分类
公权力常常被用于交换,可交换之物包括金钱、权力、荣誉、性等。在50人的样本中,权力的交换遍及商业、房地产、社保、金融、医药卫生、交通、邮政、教育等各个行业。在这其中,商业腐败中官商勾连的简单性,使得其比例高达80%(见图表4)。只需企业一方与官员相识,交换的利益可从偷漏税款到协助企业审批核准、甚至帮助上市等。
这类企业的负责人有如覃辉,其经营过的“天上人间”夜总会,在今年五月被停业整顿半年。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恩照一案中,2002年5月至2005年春节前,时任星美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覃辉先后五次行贿张恩照共6万美元、20万港元、人民币10万元,目的是利用张的职务,为其公司贷款人民币6亿元和解除贷款抵押担保等。
作为银行金融领域高官,张恩照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多与银行贷款等金融业务相关。2006年11月3日,张恩照因受贿罪一审领刑15年,并未上诉。覃辉却未被公诉。
而房地产业由于与政府关系密切,从卖地的官员,到融资的银行,以及审批的部门,都需要行政官员参与。与中国地产业近年来飞飙猛进一致的是,房地产业也成为钱权交易的“热土”,在统计中亦占到近四成。
原山东省委副书记、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就是其中一例。经厦门市中院认定,2000年至2006年,杜世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诸如解决企业纠纷、项目审批、开发房地产、购买别墅等方面的利益,非法收受的财务折合人民币626余万元。
杜在青岛任职期间鼓吹“房价不能倒”,导致官商勾结的腐败大案频发和房价疯涨。杜世成落马前,青岛发生“崂山违法批租土地大案”, 原青岛市规划局局长张志光、青岛市长助理王雁、崂山区国土资源局局长于志军等人应声落马。2008年2月4日,因犯受贿罪,杜世成被判处无期徒刑。
此外,安徽省原副省长何闽旭、天津市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等高官的落马,无不与房地产腐败案有关。媒体评论,“这些落马高官,大多与房地产商形成了一条权钱交易的利益链条。”
对于“官商勾结”的现象,中央非无所察。2010年5月7日,中纪委印发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称的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影响工程建设正常开展或者干扰正常监管、执法活动等。
然而,“官商勾结”的土壤之深、之厚,一大成因即在于行政权力不受制约且无法得到有效监督,而这并非重申党纪所能根治。
三、依职务结构与年龄分类
在 120人的样本中,落马的党政系统官员占据了半壁江山,人大、政协官员以近30%的比例位居第二(见图表5)。值得注意的是,在国有大型企业和金融机构任职时落马者占一成,该领域因其固有特征——占有和使用公共资源、垄断资源较多,且监督机制不健全,亦成为腐败产生的温床。
在传统观点中,人大、政协并非实权部门,为何落马人数比例偏高?
按1982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高官的退休年龄,省部级正职是65岁,若任期未满则可延期3年;省部级副职为60岁,他们退休后大多被安排到人大、政协任职。
在同一样本中,对年龄有据可查者共116人,其中60岁-69岁区间为集中区域,比例占到近一半,而正是这个退休前后的区间,使得许多省部级高官“晚节不保”。此外,小于54岁的占25.86%,大于70岁的占3.45%。
这与贪腐高官的心理因素相关,将近退休的官员往往有“清苦一辈子,最后捞一把”的念头,由此落马后,其在位的违法违纪行为也会被一一盘点而出。如2005年 1月王昭耀从安徽省委副书记转任省政协副主席后,为他人职务晋升、企业经营管理事宜提供帮助,收受贿赂终被查处,并牵连出其在实权位置期间的犯罪事实。王昭耀一审被判死缓,后未上诉。
此外,“带病”提拔的官员为数众多,如原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原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王益,原天津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工委书记皮黔生等。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最典型,腐败行为可谓“历史悠久”。据法院认定的事实,其腐败行为追溯至其1988年任黄浦区区长之时,到2006年案发长达近20年,一直腐败、一路升迁。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高官的贪腐惯性在退居人大、政协二线时未能减速,而失去了行政实权的护卫,落马可能性不免加大。
另据统计,在65岁以后与54岁之前落马的高官比例稍低。65岁以后落马者有陈希同、成克杰等。而54岁之前的省部级官员如王益、郑少东等,均为仕途看涨的“明日之星”,孰料一朝倾覆。
报告三:案发导火索
对省部级及以上官员的案发原因的统计为反腐带来的启示是,案中案已成为发现腐败的有效方式,而重视举报亦不失为可行途径。内部反腐则不如群众和舆论监督,党内反腐回归法治反腐应为改革方向
一、案中案
在120人的样本中,有据可查的案发方式有91例。在这部分人当中,比例最高的案发方式为“由他案引出”,占到60.44%;被举报的占25.27%;存在失踪、出逃等行为异常的占4.4%;另有9.89%的其他案发方式。
原吉林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姜德志接受《检察日报》采访时称:“工作十几年,接触大大小小贪官无数,就没经历过一个收了钱打死也不说的人。”他还曾提及:“往往检举得最主动的是情人,揭发得最坚决的是小兄弟。”
2006年上海社保案发,张荣坤被抓后很快供出时任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而2007年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落马,亦源于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的检举。
这类以案带案,往往形成窝案,如上文提及的厦门远华走私案(见图表2)、辽宁慕马案(见图表3)以及黑龙江卖官案。
若是从社会学角度来看所谓的“窝案”“串案”,其实质就是“一群掌权的腐败分子组成的腐败团伙”,是“一个依靠权力非法获得利益的‘利益共同体’”。这个“腐败团伙”组成的基本原则,正是对腐败的“贡献”程度进行分赃的“利益共享原则”。
有经济学家认为,中国渐近式的改革造就了这样一批利益团体,他们不愿退回计划经济的老路,因为计划体制不能赋予他们寻租的机会;他们也不喜欢真正的市场体制,因为市场体制剥夺了他们寻租赖以存在的权力。
二、情妇举报
在统计中,因举报而落马的高官数量占到了四分之一,其中近一半为群众自发举报。而情妇成为反腐生力军。2006年6月,主管北京城市规划建设的副市长刘志华因一盘长达60分钟的性爱录像带落马,录像带的主人正是其情妇。此外,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海军原副司令员王守业等人均是因为情妇举报而案发。
据中国政法大学巫昌祯教授统计,被查处的贪腐官员中95%都有情妇。这些情妇原本多为官员腐败的中转站和洗钱途径,最后成为高官落马的导火索或加速器。也正因如此,坊间曾流传“反贪靠情妇”之说。
2007年2月,中纪委副书记干以胜在新闻发布会上称,“反腐败是一个系统工程,如何铲除贪官的情人,则是这个系统工程中的一个重要工程。”2006年落马的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成为高官中因犯重婚罪被追究的第一人。
在《财经》的统计中,120人中可明确认定有情妇的有58人,占到近一半。她们在司法上被称为“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亦可因此获罪。其中至少十名高官情妇已被送上了审判台,如原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情妇王小毛、原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情妇王建瑞等。另有部分情妇,包括广东卫视主播李泳(陈绍基情妇)、公安部“警花”王菲(郑少东情妇),目前司法程序尚未完结。
三、内部反腐
对省部级及以上官员案发原因的统计为反腐带来的启示是,案中案已成为发现腐败的有效方式,而重视举报亦不失为一条可行的途径。由于“其他原因”(包括内部反腐)而案发者仅仅九人,占总数不过一成,表明内部反腐的效果并不如群众和外部监督。
内部反腐中最显成效的应为党内监督十项制度之一的巡视制度。从1996年开始,中纪委、中组部就曾派出十批巡视组,对20个省区和中央国家机关六个部门开展巡视工作,重点了解省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廉洁从政等问题,也发现了一些重大案件的线索。
陈良宇案即为中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反映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运营社保基金问题进行调查中发现;中央巡视组在与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进行个人谈话时也从中发现了贪腐线索。
干以胜曾对外表示:“发现陈良宇、侯伍杰、徐国健、李宝金、杜世成、何闽旭、黄瑶、宋勇等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便是建立和完善巡视工作的成效。”
2009年,《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颁布实施,以完善巡视制度、规范巡视工作、加强党内监督。
经过数十年探索,中国的反腐败模式已经逐步形成纪委、监察部门的党纪、行政监督,检察院系统的司法监督,以及审计系统的经济监督的“三位一体”模式。随着中央反腐败“战略方针”的正式提出,前述三家监督主体将分工负责,又相互配合,有序开展反腐败工作。
目前的实践中,反腐尤其是高官反腐的主要为中纪委主导,而其依据为一系列党内规章制度。在中纪委之外,检察院系统因为有《宪法》《检察官法》《检察院组织法》等明确法律规定,已经形成稳定制度模式,在未来的变革中,能更多地开发其法律框架内的增量。
因此,以纪委为主导的“党内反腐”转向以司法为核心的“法治反腐”,应是大势所趋与改革所向。
报告四:司法审判特征
省部级及以上官员群体,因其案情复杂,司法进程相对较长;考以罪名,鲜有不受贿者;而最后的刑罚中,“生刑”高达九成以上
一、司法进程相对漫长
高官落马后,经历的过程主要包括两个部分,先是党内纪律检查过程,主要指无期限的“双规”(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其后是司法过程,包括检察院的侦查、审查、公诉,法院的一审、二审甚至再审。
以50人样本为计,可将他们历经的司法进程分为两部分,一为立案后至起诉的时间;二为法院受理案件后的审判时间。
对这两个时间段,《刑事诉讼法》分别有不同的要求。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126条、127条规定,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七个月。这还是在案情极其重大复杂,三次报请延长期限的前提下。
不过,《刑事诉讼法》第128条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案件移送起诉后,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也就是说,对于重大的案件,立案后至起诉时间可长至8个半月。
案件若需要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可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也就是说,重大案件若历经一次补充侦查,时间一般可长至11个月;若历经两次补充侦查则一般可长至13个半月。不过这些时限在一定情况下仍可延长。
针对50人的统计表明,在8个半月内能提起诉讼的占到总数的四成,8个半月至11个月的占10%,11个月至13个月的占30%,13个月以上的占18%,表明省部级及以上官员的案件耗时相对漫长。
针对高官的司法审判,其程序正义引人关注。对律师来说,“会见难”本是办理刑事案件的常见问题,不过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嘉毅以他代理的李嘉廷案为例称,办案相对顺畅:“在其他地方,从没有接到监管人员给律师电话,通知律师当事人想要会见的情况。在秦城监狱我就遇到一次。”
在司法审判过程中,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8条规定,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如果是重大复杂的案件,则可以再延长一个月。而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法院后,法院可重新计算审理期限。检察院可以有一次补充侦查的机会,为一个月期限。也就是说,审理期限可长至半年。不过,由于律师可以无限次(每次一个月)申请延期审理,半年并非最长期限。
根据上述规定,按不同时间限制分类后的统计表明,大多数案件能在半年内一审完结,但仍有逾一成的案件超过这一期限。
根据对50人的统计,45天内审结的14人,两个半月内的14人,半年内的15人,半年以上的达7人。不少刑辩律师表示,职务越高、涉及经济犯罪范围越广的,审判超期情况也越严重。
但也有迅速判决的情况。原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义和,因爆炸导致其情妇柳海平死亡,于2007年8月9日一审获死刑。该案的审判速度,在中国司法史上鲜见。自2007年7月9日下午爆炸案发生,至8月9日一审宣判,历时仅一个月。从犯罪实施到死刑宣判,作为副省级高官的段义和,在短短一个月内即走完了全部过程——警方刑事侦查总计11天;检方审查起诉5天;法院从接到起诉书立案、开庭审理至作出一审宣判仅用15天。
段义和亦是120个样本中,第六位被判死刑的省部级官员。
此前,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是因贪污受贿的经济犯罪被处以极刑;原河南省副省长吕德彬是因买凶杀妻的暴力犯罪被正法。而段义和则集经济犯罪与暴力犯罪于一身,堪称“空前”。
二、受贿罪多,死刑较少
统计表明,这50名省部级及以上官员的罪名涉及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爆炸罪和行贿罪等。
据统计数字,受贿罪最为普遍,超过九成的落马高官身戴此罪(见图表6),表明“拿人钱财,替人办事”仍然是贪腐的主流;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较易暴露,其中犯贪污罪的只有1人;犯行贿罪者仅一例,表明在位居高位后,这一群体已“只进不出”,少求于人。从另一方面讲,也有高官不查行贿罪的不成文惯例。
司法审判对现实罪责的过滤,也已引起民众质疑。尤其是金融领域如王益案,即使是新闻媒体披露的大量证据确凿的案情,即其弟妹非正常持有上市公司原始股份等情况,也均在庭审中被剔除。
而针对量刑问题,有最高法院工作经历的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宣东称,犯贪污、受贿罪,在贪腐数额的划线上,轻刑划线,重刑无线。按规定,个人贪污受贿数额在5 万元至10万元间,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0万元以上,处以十年有期徒刑;10万元以上则无具体划分,且并不惟数额论,在量刑上也标准不一。
他举例说,李嘉廷受贿1810余万元,被判处死缓。陈同海受贿1.9573余亿元,也被判处死缓。郑筱萸受贿仅649万元,但仍被判处死刑。
而随着经济发展,贪腐金额在1亿元以上的官员越来越多,而级别越来越低。2010年8月,山东日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华森因贪腐1.6亿元受审;而2008年落马的辽宁抚顺官员罗亚平,贪腐金额即已达1.45亿元,其仅仅为一科级国土局长。
近年来,高官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越来越多,这一罪名在1988年首被确立,2009年的刑法修正案(七)将该罪的最高刑由五年有期徒刑提高至十年有期徒刑。新华社评论称,这意味着反腐力度进一步加大。
虽然2010年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对财产申报作出严格要求,但遗憾的是,规定中并没有明确的处罚措施。相较之下,美国的法律对财产申报中的违规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对拒不申报、谎报、漏报、无故拖延申报者,各单位可对当事人直接进行处罚;检察官可对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可判处1万美元以下的罚款;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可提起刑事诉讼,判处最高25万美元的罚款或五年监禁。
就50人统计,若以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缓及死刑分类,可以发现,被判死刑的高级官员约10%(其中包括杀情妇致死的段义和、杀妻致死的吕德彬),死缓为26%,无期徒刑为14%,而有期徒刑则高达50%。加上无期徒刑与死缓,这意味着贪腐至少九成可获“生刑”。
如果将6个死刑案例置之120人样本中,其比例已降至5%。
财产刑的判决也不尽相同,除陈良宇、庞家钰分别被处没收30万元、20万元个人财产外,其他受审官员大多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由于省部级及以上官员面对司法机构的审判时,往往“积极招供,主动回忆”,因而不少人在最终被判死缓。例如韩桂芝一案中,一审判决书称,“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韩桂芝因涉嫌受贿被审查后,坦白了有关部门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按照北京大学教授陈兴良的计算,死缓的平均执行年限为18年;无期徒刑平均执行15年;有期徒刑最高为15年,平均执行10年;数罪并罚有期徒刑平均执行13年。
此外,高级官员的上诉率并不高,大都在获得一审判决后开始服刑。亦有在调查前或调查中自杀的官员,被认为是对司法审判的不信任。同时,不少高级官员在服刑后,均以保外就医等方式提前出狱。
不仅如此,在服刑期间,不少沦为阶下囚的省部级及以上官员仍可享受高规格的待遇。
“绿树掩映、山岭叠翠,院中遍地青草和成排的果树林。”这是韩嘉毅律师对用以关押省部级以上官员的秦城监狱的第一观感。
在这所位于北京昌平小汤山的公安部惟一直属监狱内,较小的房间大约15平方米,摆有黑色沙发和茶几,并安装有空调。律师和被押官员可在房间内随意交流。没有隔离玻璃和铁丝网,更不需要对讲电话,被告人可以端着水杯会见自己的律师。
2010年10月18日,历时四天的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在京召开,反映民心向背的话题照例在此间汇集,而反腐仍是当前公众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会后发布的公报称:“必须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依照惯例,在此次会议向中共十八大过渡期间,仍将查处一批大案要案。随着近年来一批声名显赫的高官被查处,凸显出决策层在反腐上的决心与胆识;体制改革与反腐、防腐同步推进,也体现了从源头预防腐败的思路。
溯及23年前,中共十三大报告对政改的措施至今仍具现实意义:1、实行党政分开。2、进一步下放权力。3、改革政府工作机构。包括合并裁减管理部门,制定行政机关编制法和行政诉讼法等。4、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包括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政务类公务员实行任期制、业务类公务员实行常任制。5、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要求领导机关的活动要开放,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6、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若干制度。包括人大常委会委员专职化、坚持差额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建立人民申诉制度。7、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照应于此,中国反腐大业长路漫漫,当下或可推进几项实质性的工作:
——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使官员及其家庭曝露于“阳光”下;与此同时,解禁新闻报道,保护舆论自由,以充分调动公民社会的反腐能量;
——加强检察院在监督官员方面相对于纪委的独立性,保障法院依法审判时相对于政法委的独立性,以落实反腐相关法律,促使反腐模式从党内主导转为司法主导;
——在司法独立和新闻自由之外,即应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以阻断权力不受约束、不受制约的腐败之源。
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曾预言:“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的改革。”而现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亦于近期多次谈及政治体制改革。
“要根除腐败,我们就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告诉《财经》记者,“在现有的体制下,必须做某种重大改变,否则不可能有突破。”▲◆★●■☆
南海争端国际法困境:海洋法引发国家间利益冲突
http://news.sina.com.cn/c/sd/2010-11-12/120021460615.shtml
发现并争夺这片海域的历史
复杂的南海 ◎李鸿谷
10月28日,美国国务卿希拉里以夏威夷为起点,开始了她新一轮的亚洲之行。出行前,美国国务院助理国务卿坎贝尔在介绍此行时特意指明:这是希拉里上任来“第六次”访问亚洲。这次为期两周的访问,“复杂、持续时间长”。两年不到的时间,6次亚洲之行。希拉里的行程,当然在注释着奥巴马立志要做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太平洋总统”的战略——如此背景下,观察南海问题,它的复杂程度将远超过预想。
建立南海问题的观察框架,我们必须回到“二战”结束后,重新被划分的国际格局。这个时期,相对清晰而明确地描述美国政府亚洲地理与军事政治上战略安排的是前国务卿杜勒斯,1951年,他提出“岛链”——北起日本群岛、琉球群岛,中接台湾岛,南至菲律宾、大巽他群岛——如此构成一个岛链(“第一岛链”),在“冷战”时期封锁红色中国及苏联。在美苏对峙的“冷战”阶段,南海之于美国的价值,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学者艾玛纽尔·尤兹科告诉本刊:“自由航行权是美国在南海的主要利益。”
“岛链”的政治含意被丰富或者说被部分调整的机缘,来自“埃默里报告”——1968年,美国学者肯尼斯·埃默里与日本学者新野弘在中国东海与黄海进行了为期6周的地球物理勘测。这次联合了12位专家的考察,受到联合国远东经济委员会的赞助。其报告称:“在台湾岛与日本之间的这片海域,将来也许会成为一个世界规模的产油区。”
石油,首先改变了亚洲国家对这一海域的“价值判断”。这中间尤其突出的是日本。由于新野弘是此次考察的重要参与者,他的国策建议“直接触动了日本抢占钓鱼岛和插手东海石油资源开发的敏感神经”。中国南海研究院海洋研究所副所长刘锋如此分析。由东海往南往西呢?即使从美国人的观察来看,“在东南亚,日本比美国有更大的直接利益”。1971的《华盛顿邮报》由此有文分析:“(日本)正在为获得能源进行大量投资。一面在全世界寻找新油田,一面寻找浓缩铀的新来源以供应他们新生的原子能工业。”
南海的价值,在美苏对峙的政治格局里,就有了新的内容。
1969年4月,“埃默里报告”刊布,因对石油贮量的预测,直接引发周边地缘政治变动。韩国与我国台湾地区随即通过单方面立法主张“采矿区”,而日本当然明确宣示,“(这些主张)在国际法上无效力”。随后,日本亦加快与美国谈判,要求冲绳“回归”。与地缘政治变化相对应的另一种力量,不可小视。《石油战争》的作者威廉·恩道尔对本刊分析:“以英国石油公司和美国石油公司雪弗龙为代表的欧美石油公司,在南中国海地区十分活跃。美孚公司从上世纪70 年代‘越战’时期,就在南中国海钻探,还跟越南人佯称这里什么都没有。”有着更为先进技术,并且更为强悍的牟利冲动的石油公司的介入,石油公司所在国利益以及公司开发石油地区的国家利益混杂,南海开始更复杂化。
越南战争以美国的失败而告结束,同时随着中美建交,“美国不再反对中国在南海的行动”。新的均衡由此在重新建立中。不过,这时离“冷战”的结束尚待时日——在美国军队撤离越南后,苏联的地理学家和地球化学家很迅速地就与越南建立了合资企业,发现了包括九龙盆地白虎油田在内的两块油田。它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诱因——“于是,美国人又想回到这里。”
之后,“冷战”虽然结束,但大国对南海的实际争夺其实一直在针锋相对,南海也因此成为各大公司、各国力量交叉渗透的区域。它的复杂性,不仅因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导致的诸国主权要求重叠,不仅因为公司利益、国家利益对南海资源的争夺,还因为复杂的地域政治较量的因素。
由此,我们真应该重新来认识美丽而富饶的南海。■
南海争端中的国际法困境
“南沙有180多个岛,许多岛屿还存在主权争端。不同国家根据同一个岛划定200海里,就形成主权要求的重叠。所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既规范了国际海洋法秩序,同时也引起了新的主权要求重叠。针对这种情况,公约只提出以公平原则,相关国家协商加以解决,没有具体方案,等于没说。”
主笔◎吴琪 记者◎徐菁菁 俞力莎
南海圈地的催化剂
1984年,美国学者乔治·劳里亚特就在《远东经济评论》上发表了题为《混战还是合作?》的文章。“‘海洋法’的规定本身已在亚洲引起了类似敌友之间的新争端,在亚洲没有一个国家声称的大陆架界限或划出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不会与其他国家所声称的造成冲突。”劳里亚特写道,“有些在20世纪 50年代难以想象的冲突,仅由于‘海洋法’的规定而发生。”
劳里亚特文中的“海洋法”,即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45年,美国率先宣布其领海的管辖延伸至其大陆架,紧接着,众多国家宣布将领海延伸到12海里或200海里不等。面对传统“公海自由航行”受到的挑战,联合国从1958年开始召开多次会议,以拟定国际海洋法。1982年12月4日,来自 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以及50多个国际组织的观察员,历时10年、11期会议后,终于在牙买加签订了公约,以国际法的方式界定了领海、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的概念。
这样一部以解决国际海洋权益争端为目的的法律,为何会成为劳里亚特眼中南海争端的催化剂?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里有个基本原则就是以陆定海,它有很严格的规定,一个岛屿才是一个陆地,这个岛归你了,你才可以以这个岛为中心,以 200海里为半径来主张周围海域的管辖权。这样粗算下来以后,大约是43万平方公里的海域面积。”中国社会科学院边疆史地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国强告诉本刊, “南沙有180多个岛,许多岛屿还存在主权争端。不同国家根据同一个岛划定200海里,就形成主权要求的重叠。所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既规范了国际海洋法秩序,同时也引起了新的主权要求重叠。针对这种情况,公约只提出以公平原则,相关国家协商加以解决,没有具体方案,等于没说。”
由于地理位置的邻近,在这场“蓝色圈地运动”中,东南亚相关各国提出的南海海域权利的主张出现了复杂的重叠。如马来西亚对越南占领的安波沙洲提出主权要求,在校尉礁归属问题上与菲律宾冲突,在南通礁问题上又与文莱冲突;而菲律宾则与越南在司令礁提出的要求重叠。“在南沙,中国主张的200万平方公里的版权面积,大概有150多万是重叠的。所谓南海问题的核心点就是岛屿归属和海域划界,首先立足于先解决岛的问题,这些岛归谁,海域划界的前提是岛屿归属要确定。”李国强告诉本刊记者。
为了审查沿海国为200海里以外大陆架的界限所提出的各种主张,便利《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执行,1997年联合国根据《公约》附件规定成立了大陆架界限委员会,2001年规定,凡是在1999年5月13日以前正式批准或加入《公约》的国家,都需要在10年内向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大陆架外部界限主张案。去年5月,随着这一截止期限的到来,南海争端再次升温。越南不仅和马来西亚联合向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200海里“外大陆架划界案”,还单独向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南海“外大陆架划界案”。两次“划界案”所附资料包括了2007、2008两年的专门调查报告,对海洋的水深测量、电磁力、万有引力和地震数据等在内的资料。为准备这些资料,越南不仅召集了众多官方和研究机构参与,还专门聘请了英国南安普顿的国家海洋学中心担任科技顾问。
但实际上,各国提交的划界案对解决争端的作用依然有限。“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职责是审议沿海国提出的关于扩展到200海里以外的大陆架外部界限的主张和资料,向这些国家提供科学和技术咨询意见,但是这些建议并不能够在实际上约束海岸相向或相邻国家间大陆架界限的具体划定。”加拿大阿尔伯特大学中国学院的洪农博士对本刊记者说。
李国强告诉本刊记者,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21位相关领域的科学家会针对各个国家所提出的科学依据的审定,但同时它遵循一个意识原则:如果涉及有争议海域,对所有有争议国家所提的划界案不予审议。“越南提出划界案以后,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先后两次提出照会,指出他们涉及了中国在南海的主权、管辖权和海洋权益,属于有争议的,根据海洋规则,我们反对把它列入审议的划界案里。在51个划界案里,越南的两个就停止了,没有予以审议。”“既然这些国家明知道这个议事规则,为什么还要提?我觉得有两条,一个是它努力寻求实现划界案,二是向国际社会进一步阐述在海洋权益上的主张,即使不审议,也能够表明立场。”
“国际上解决争端问题无非三个途径,一是外交途径,通过和平谈判解决;第二个是军事途径,通过武力解决;第三个是通过国际法庭,通过第三方仲裁方式解决。”李国强说,“联合国只是规范了海洋秩序,给你设定了一些制度。出了问题,怎么解决呢?公约告诉你,找国际海洋法庭解决。”
国际海洋法庭设在德国汉堡,旨在裁判因解释或实施《公约》所引起的争端。目前中国国家海洋局海洋战略发展研究所所长高之国正在担任国际海洋法庭大法官。但在李国强看来,国际海洋法法庭在法律依据的方面未必能符合各国的实际国情,很难在仲裁中照顾到各方的利益,因此“我们一直主张这是双边外交问题,需要双边外交谈判解决”。
公约之外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一个致命弱点是它并不对全球所有国家具有约束力。李国强告诉本刊记者:“美国是较早倡议签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国家,但是最后由于国际海洋法新秩序并不符合美国的战略,所以它最后不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于是它就不承认公约规定的制度。美国觉得,如果你们沿海国都具有这个权利的话,那它的施展空间只有公海,公海对于它来讲,权益损失就比较大。”2009年3月8日:美军侦测船“无暇号”闯入中国在南海专属经济水域,遭5艘中国船包围。针对这一事件,“美国的逻辑是,它不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所以专属经济区部分它视同为公海”。《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所有国家在公海都享有6项自由:航行自由、飞越自由、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自由、建造国际海洋法所准许的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捕捞自由、科学研究自由。但从中国的立场看,“美国的测量船进入我们的专属经济区之内,我们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所以专属经济区我们有排他性的管辖权,所以你不可以进来,这就是和美国的争执点”。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出现确实让南海争端国的行为方式从过去单纯的军事对抗转化为强化自我主张与进行多方合作,使得南海问题有了和平解决的可能性。但是相比《公约》在其他地区扮演的积极角色,联合国在南海问题上实际没有太多发挥影响力的空间,依靠第三方解决问题的途径也并不是亚洲国家所习惯的模式。”加拿大阿尔伯特大学的洪农博士说。
《共同开发南中国海资源》一书作者,美国著名海洋政策学者、鹦鹉螺安全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高级研究员马克·瓦伦西亚从1974年开始为联合国计划开发署下属的东亚、东南亚地学计划协调委员会工作。在他看来,在南海具有相关利益的许多国家对资源开采的兴趣,远远大于对划界谈判的兴趣,而近年来的海域划界实践和判决都倾向于避免干扰已经长期存在的资源开发行动。当许多国家都在同一个地区有开采行动时,解决问题的办法往往就是大家来分享资源。他说: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这方面的作用主要是指导性的,指导争端各方达成作为其行为准则的共同宣言。”
南海周边的国家也正在为此努力。2002年中国和东盟各国已经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但瓦伦西亚认为,《宣言》中的规范还有待完善。它强调:“争端各方应对自己的行动包括对无人居住岛礁的占领进行自我克制,以避免将纠纷扩大化、复杂化。它们应当同意通过谈判对争议地区做出实际性的临时安排,以便管理和共享资源。它们还应当相互通报任何悬而未决的活动,包括在双方感兴趣的海域所举行的军事演习。而区域外势力则要鼓励争端国家遵守共同宣言。”■
(实习记者林楠对本文亦有贡献)
东南亚南海争端国颁布的法律文件及相关规定
越南
越南于1977年5月12日发表了《关于越南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声明》,宣布了其12海里的领海、12海里的毗连区和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越南确定的领海基线为连接越南海岸线最突出点和沿岸各岛屿最外点的沿岸最低低潮线,其毗连区是与越南领海外部边线相连的宽度为12海里的海域,其专属经济区为从领海基线量起200海里,其大陆架采用自然延伸原则确定,自然延伸不足200海里的,扩展到200海里。事实上,越南主张的大陆架范围,大部分在我国南海传统海疆线内,而它宣布的专属经济区,很大部分也属于有争议的水域。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于1969年发布的第7号紧急法令规定领海宽度为12海里,测算领海宽度采用直线基线。它与文莱在海上的分界线是按照等距离原则划定的。1969年10月27日马来西亚与印度尼西亚在吉隆坡签订了两国之间大陆架划界协定,并于1969年11月7日生效。该划界的东段包括了南沙群岛海域从安波沙洲、柏礁、南海礁、簸箕礁、榆亚暗沙、司令礁、校尉暗沙、南乐暗沙到都护暗沙一线以南的广大区域,油气资源蕴藏丰富的曾母暗沙盆地和文莱沙巴盆地都被划入马来西亚的大陆架。1980年4月,马来西亚政府发表声明,宣布建立“从领海基线起扩展至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它所主张的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外部界限基本上是一致的。
菲律宾
菲律宾的领海是在群岛最外缘各岛和干礁最外缘各点上选取80个点作为领海基点,连接这些点的80段直线构成了其领海基线,这样,菲律宾的领海最宽处达270英里,最窄处则不足2英里。1978年6月11日在《菲律宾第1599号总统法命》宣布设立专属经济区,规定该专属经济区应从测算领海基线量起,向外扩展至200海里的距离。该专属经济区的外部界限,侵入了我国的“九段线”以内。
文莱
文莱直到1984年才摆脱英国殖民地地位,成为独立国家,其海洋立法深受英国影响。文莱的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是在《1982年文莱渔业法案》中予以宣布的。它要求的专属经济区伸延至我国“九段线”内,并与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和越南等国的要求相互重叠。
印度尼西亚
印度尼西亚政府于1960年2月18日颁布了《印度尼西亚第四号法令》,其中规定“印度印尼西亚的领海是一条宽为12海里的海水带”。此项法令还明确规定了关于海上划界的中间线原则。1980年3月,印度尼西亚宣布建立从领海基线向外量200海里为专属经济区,主张大陆架从群岛基线量起,至少应扩展到200海里,在200海里距离内可以不考虑海底的地质、地貌特征。印度尼西亚所划的大陆架边的范围伸延至我国“九段线”内,虽然未对南海诸岛的岛礁构成威胁,但其专属经济区水域与我国传统海疆线内水域重叠。 (俞力莎)
(资料来源:高伟浓:《东南亚国家的海洋法实践》,见《东南亚研究》1996年第2期;李金明:《21世纪南海主权研究的新动向》,见《南洋问题研究》2001年第1期,《南海主权争端的现状》,见《南洋问题研究》2002年第1期;李国强:《南中国海研究:历史与现状》,黑龙江教育出版社 2003年版)
风雨下的潭门港:在南中国海打鱼
潭门是海南岛距离西沙和南沙最近的港口之一,距离偏远的南沙不过500多公里,熟悉海路的船长,驾驶着20多吨的小帆船,只需要两天两夜就能够到达南沙的岛屿和礁石。因为地理优势,潭门渔民很早就不在近海捕鱼,而是选择了在西沙、南沙为渔场。他们的经历,是南海现实的一种写照。
主笔◎王恺 摄影◎张雷
接连几天的阴雨,让琼海市的潭门镇沉浸在水气中,港口就像睡起了午觉——75岁的经验丰富的船长苏承芬看看天上的云,告诉我们,至少还得3天才能行船出海。
离港口最近的海面,卷起了两三米高的暗绿色海浪,而远处在我们目力之外的西沙和南沙,据老船长说是七八米高的浪头,潭门镇两三百吨的捕鱼船,去那里没有回旋余地。
潭门在中国的渔港中显然是特例,他们很早就不在近海捕鱼,而是选择了下南洋之路。几个世纪前,潭门渔民就靠帆船漂流出海,驾着只有今天渔船 1/10大小的小船,闯荡西沙和南沙。因为捕鲜鱼获益不大,索性下南洋,将珍稀海产晒干出售。渔港小铺里,爱喝红茶和咖啡的人们,延续了那个年代的习惯。
这种不在近海捕捞的习惯一直到1955年才终止。由于国内的政治局势,南海捕捞一直在1985年后才开放,不过,此时潭门村的渔民再次前往南海诸岛的时候才发现,不少岛屿都已经有了各国驻军。从此,捕鱼不再是单纯的技术话,风险除了台风,还多了如何避免各国部队的侵扰。
潭门渔民们最让人佩服的,是他们坦然地接受了这种命运。在渔民们看来,打鱼就是一种生计,苦难和风险,不过是这种生计的组成部分而已。
寻找“更路簿”
发达的渔民后代们搬到镇里,沿海盖起了两层小楼,可是老渔民还不肯放弃不知道修建于何年月的老屋子。90岁的老渔民王诗好就坐在自家门槛上,脚掌扁平,脚指头张开,简直像蟹足。陪同我去的村里人解释,老渔民驾驶帆船,手脚并用是习惯,多年下来就成这样了。
没想到,王诗好写得一手好字,手抄本“更路簿”上面的字迹清晰有劲道,是他82岁时抄写的。在海图传到这里前,潭门的渔民们始终靠代代抄写的 “更路簿”航行,所谓“更”,是指角度,360度的方位被划分为24更,而“路”则是里程,从西沙某礁石到南沙某礁石,怎么行走,全靠这文字记载。这还不是“更路簿”的全部,粗粗翻阅,里面记载着某片海域的岛屿和礁石的形状、大小,还有每个月份的水流速度和流向,是此地渔民独具的航海小百科。
很难想象潭门的渔民多年以来就靠这个航海,可是确实如此。在镇渔业协会的办公室里,会长麦邦奋告诉我,1940年,潭门有了第一张航海地图,是他父亲在新加坡买的“英国绘制的航海图”。
可是,航海图并没有取代“更路簿”,王诗好告诉我们,凭借他家祖传的那本小簿子和罗盘,他当了30多年的水手,其中20多年是船长。“不仅是西沙到南沙,整个海南岛周围的海面我都去过,包括琼州海峡。里面几月份水流是什么样,有多少暗沙,全知道,而且都加在我的簿子里面了。”也就是说,“更路簿”没有定本,每家渔民都可以把自己的经验再添加到其中,最后形成了潭门渔民的航海经。一直到航海地图传入多年后,许多船长还是靠“更路簿”外加罗盘航海。
苏承芬是整个潭门镇公认的好船长。“看‘更路簿’和海图,看罗盘,包括能辨别方向,是当好船长的三个必须条件。”13岁就上船的苏承芬20岁就当上船长,当年之所以能成为潭门人公认的好船长,在1985年派遣他带领4艘渔船去南沙“探途”,就因为海路辨别得清楚,从潭门到西沙群岛,再从西沙到南沙群岛,对暗礁、风向、流速,包括风暴何时来临都有自己的判断。潭门至南沙,最短的航线也要50小时左右,还要看航速。
在潭门,包括没怎么上过学的船长,抄起“更路簿”来,人人都认真。苏承芬这本,比起王诗好那本抄于2002年的本子更古老,具体抄写的年份不记得了,不过本子是上世纪60年代生产的,发黄的纸面,还记载了历次分配收入情况——1980年,一次航海就收入过千。他笑着说:“拿命换回来的。”
渔民也没想到“更路簿”还是文物,都是抄完新的,把老的扔了。当琼海市档案部门开始搜集解放前的“更路簿”的时候,都没收藏到。目前只有广东省博物馆有若干本解放前的老“更路簿”,研究者证实,最早的“更路簿”传自明代。
即便是今天,潭门的土地贫瘠也是一望而知的,每户人家的土地只有两分,航海成为唯一的选择。苏承芬说自己1948年上船,当时的目的地,就是南洋。“行船海上,最大的收获就是海参和公螺,我们也叫马蹄螺的,在船上或者礁盘上晒干,运到新加坡、马来西亚,然后换煤油、布和轮胎回来。”捕鱼是不赚钱的,再好的鱼,也都自己吃了,那是那个年代的经济选择。潭门也有不少人去了南洋定居,麦邦奋的爸爸到了新加坡后,就没有回国。
在卫星导航系统、航海地图和天气预报体系已经整体安装上渔船的时候,“更路簿”就只能放置起来。不过潭门人还有一项引以为荣的绝技延续下来:潜水捕捞。麦邦奋有点自豪地提及这一点:“广东沿海也有下南沙捕捞的,不过他们是垂钓;更多的人是网捕,只有我们潭门人,潜水潜了几百年,早年只有两片玻璃做潜水镜,那时候能潜15米,现在有了氧气瓶,可以潜30米。”
上了渔民的大船,潭门的大渔船是200吨左右的,因为潜水捕捞的方式,所以大船上至少装载了五六只小艇。到了西沙和南沙,大船放下小艇,小艇再放下潜水的船员。在船上看不到渔网,这是一种非常特别的捕捞方式。
时间流逝,潭门渔民的打鱼方式没有改变,捕捞的海产品倒是有了巨大变化:“过去看见鱼虾是不抓的,因为不值钱,主要是捞海参和贝类。现在不行了,没那么多海参,开始捕捞苏眉和龙虾,包括红头鱼。野生的值钱,两斤上下的苏眉,在三亚能卖到1000多元。”有趣的是,在香港售价很高的石斑鱼反而价钱一般,“因为养殖的越来越多,我们捕捞的卖不出价钱”。
在渔船上看见了全套潜水装备,脚蹼、护目镜和长长的气管,一应俱全。不过,潭门渔民和专业潜水队员比起来,还是有缺陷,他们的保护意识差了很多。麦邦奋说:每次出海,总有人为了捞一条鱼,或者一只龙虾,一下子深潜到了40米,超越了潜水极限。压力过大,潜水病就成为这里的常见病。“每年总有四五起渔民死亡事件,或者被外国军队枪杀,或者是因为潜水过深而死亡。”潭门的渔民总数也就4000人左右,因为台风等恶劣天气而死亡的人还不包括在内,渔民的死亡率非常高。
我们由浪漫的想象被拉回了现实,在南海打鱼,究竟有哪些风险?
中断30年的探途之旅
符明喜大概是整个潭门唯一会晕船的渔民了。他说他每次出海都晕船,18岁上船,到了22岁还没有克服,“吐得死去活来”。后来索性上岸,开了家渔民的工具店。而他说,离开海洋的另一个原因,是太不安全,他没有经历过1955年之前在南沙自由自在捕鱼的状态,第一次出海,是1997年,刚到南沙,就遇见了越南守礁盘的部队索取贿赂,“用小镜子反射阳光,一闪一闪,我们明白意思了,靠拢过去送了烟酒,被允许在那礁盘打两天的鱼”。
更多的不安全,包括对渔民射击,被抓进监狱、被殴打、被抢劫,在潭门镇的渔民中,这不是新鲜事,甚至是他们必须应对的生存现实。
而这些风险,对于参加1985年的“南海探途”的那些老渔民来说,闻所未闻,在他们心目中,南沙就是他们从小闯荡的自由王国。苏承芬说:“唯一的问题就是台风,我本来以为,只有台风才会要人的命。”他说他最惨痛的经历,是一次船漏了,在海面上和台风搏斗了三天三夜,用衣服包沙子堵在漏洞里,最终停在西沙的一个小岛上,才保住了自己的命。
1955年,国内政治局势紧张使南沙捕捞陡然中断,西沙捕捞还被允许,可是南沙是禁地。苏承芬说,那是不太平的年代,甚至西沙也常有风云变幻。 “我们80多人就被抓去3天。”老苏记不清楚具体年份,“我们被抓到蚬港,没受虐待。大家都传说,是毛主席命令越南人,不能让我们受一点委屈,胖一斤瘦一斤都不行。可是回来的路上遇见台风,结果,硬是走了13天才回到家里。”还是瘦了不少。当年的西沙工委也控制渔民随意作业,遇见渔民远航,一定要阻止。
相比起西沙,南沙则更是未知之地。“到了1980年,事情有了转机,经济放开了,西沙的鱼我们打捞得差不多了,想找新的渔场,潭门人都想到了南沙。加上去过南沙的老船长已经不多了,所以我们潭门人重新开发南沙渔场,1985年,叫我带队,去南沙探途,目的就是把航线和渔场重新挖掘出来。”
苏承芬说得轻巧,可是,南沙的恢复渔船作业真的这么简单?79岁的许书林,是潭门镇的一位老公社干部,也是1984年去北京向农牧渔业部汇报恢复南沙渔场作业的人,老人满口银牙,身体非常好。他向我解释,事情还真简单:“多年不允许我们去南沙渔场作业,1984年,因为西沙资源少了很多,我们开始向上面写信,包括给广东省的农牧渔业局,过了几个月,他们带着我和琼海县的一位干部上北京反映情况。到部里,干部们告诉我,农牧渔业部从来没有禁止过我们去南沙。”
“一共下拨了80万元的经费给广东农牧渔业局,结果给我们一半,被广东台山拿去一半。”许书林对于1985年初的航海探途印象清晰,费用主要用于船行所需的柴油,包括对讲机等装备。
一直到今天,去南沙捕捞还是奉行严格的登记制度,要先到渔业协会开单,然后去边防检查站记录在案,路过西沙的时候,还需要在西沙工委再盖个章,这是为了安全。
而参加1985年探途的苏承芬记得,当年的安全措施更是严格:“每个上船的渔民都要审查出身,每条大船要带着对讲机,每隔一小时,就要汇报一次。”因为当时的西沙工委,包括国家各部委,对南沙的真实情况都不了解,渔民的“探途之旅”名副其实。苏承芬的大船走在最前面,一共4条大船组成船队,因为他航海技术最好。“从西沙的浪花礁出发,走了两天两夜,到了南沙的奈罗谷礁。”100多人的队员中,包括老苏在内,只有4人去过南沙,4人的共同感慨是,今昔两重天。
南沙岛屿中,最大的太平岛现在被国民党士兵占领。麦邦奋说,这个潭门人很清楚,1945年,国民党军队上岛时,不少潭门渔民都在场。“当时的军舰叫‘伏波号’。岛上情况很恶劣,我们还种了几棵椰子树。”
当年除了太平岛有驻军,其他岛屿都是空白,可是1985年,他们统计下来,越南军队占据了20多个岛屿,菲律宾和马来西亚也各自占领了几个,而我方尚未占据一个。苏承芬说,南海的探途中,遇见了大量携带着枪支的菲律宾小渔船,也遇到了越南几千吨的军舰载着士兵换防,还碰到了马来西亚的石油探测船。最危险的一次,还有菲律宾渔船对我们开火。苏承芬还记得:“幸亏是晚上,我们赶紧把灯灭掉,摸黑开出礁盘外,那就是靠船长的经验了。”
尽管危险重重,可是,那次收获也出乎意料,时隔近30年,苏承芬还记得:“捞起来的全部是海参,一堆堆的,又肥又厚。菲律宾人和越南人都是靠网捕,技术不如我们。这些海参在海底过了30年的安静日子。”边说边露出满口的白牙,也许是因为皮肤黑,牙齿更显得白。
伴随着危险的生计
因为不能出海,多数潭门船员们都闷坐在镇上的小饭馆里喝酒聊天。坐在边上,听他们谈论柴油涨价,鱼越来越少,还有谁家盖新楼了,一片轻松话题。好奇地追问,谁给越南士兵占领的岛屿上送过礼,俗话叫“拜山”?结果一片笑声,几乎所有船老板都去越南和菲律宾占领的岛屿上“拜过山”。
丁之平也是参加过1985年“探途之旅”的船员,他说,25年过去了,他拜过的“山头”不下几百个。“规矩是这样的,到了南沙,往往岛屿或者礁石附近的海面收获更大,肯定要靠,可是一靠近,对方军队就有反应了,远远地,你就得把国旗降下来,挂上白衬衫之类的。船头和船尾各站一个人挥手,岛上的各国军队得明白你没有恶意。”到了岛上,给士兵和军官们一点礼品,他会同意你在附近的海面打捞两三天,没有一定之规。
“从前送的只是烟酒,我记得上世纪90年代去的时候还很简单。有的礁盘上甚至没有房子,只搭了个棚子当堡垒,有时还请进去坐坐,算客气。可是到了90年代后期,鱼越来越少,我们越靠越近,他们的要求也就水涨船高了:先是一二百元人民币,后来是金子,一个金戒指,打捞3天。如果能捞到一条苏眉,那也划算,不过这属于偶然性。我们现在都说,苏眉也不值钱,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你不能保证每天捞到,捞到完全是意外之财,意外之财值钱吗?”
丁之平有自己的船,所以,要对船员的安全负责,包括遇见事故时的赔偿。“如果总能顺利拜山就好了,问题是,一拨换防了,谁也不知道下一拨是什么想法。”他说,2002年,他带着船员去南沙火艾礁附近捕捞,不知从哪座礁石上飞来了子弹。“我们那个船老大一下子从船桅上掉下来了,我以为他受伤了,冲过去一看舒了口气,是他自己跳下来的。结果这口气没完,另一个船员被打中了,子弹从肩膀这里进去,从脖子后面出来,当时就躺倒了。”吓坏了的丁之平说他一边开船逃走,一边用卫星电话联系潭门的渔业协会。
麦邦奋还记得,那天丁之平的声音在电话里发抖。“其实船长胆子都大,可是碰到这种要命的事情还是害怕的。当时我就问,能不能冲到西沙永兴岛?到了那里,有我们部队医院,治疗了再说。”到了西沙简单治疗后,麦邦奋联系好的南海救助队的直升机已经在那里了,把受伤船员接往陵水机场,直接送往陆地医院抢救。
这名船员后来抢救了过来,却落下终生残疾。丁之平赔偿了20多万元,此次航行以亏本告终。这笔费用中还不包括出动直升机、部队医院抢救的费用。麦邦奋说:部队和南海救助队都属于义务帮助,出动直升机,一次费用就需要8万元,不是船主能负担的,所以必须要靠潭门渔业协会的协调。“我们非常慎重,只有人命关天的大事情,才会请求帮助。”
也许是风浪经多了。丁之平说到这些风波,一如既往的满面笑容:“都是生计,没办法,我除了开船也不会别的。”
还有一次更糟糕的事情,发生在他自己身上。“船开久了,很能判明各国军队的风格,比如越南人比较贪;菲律宾人比较狠,常常军舰就出来了,我们渔船的速度比不上他们的速度,常有被抓上岸,投进监狱的事情。不过最可恨的是马来西亚军队,我们一靠近,他们就开着军舰围堵过来,抓住我们就打,一群人打一个,说什么我们听不懂。后来有一次,有个说广东白话的翻译在船上,他向我解释,他们是害怕中国人有功夫,会反抗,所以一上来就打。”
就是那次,因为被几个马来西亚士兵围着打,丁之平说他从十几米高的船上跳下了海里,没多久又被捞上来了,“他们把我们的船拴在军舰后面,往他们海岸线开,心里真害怕,走了两小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绳子断了,我们赶紧往回开船,他们也没追”。
海上的风波险恶,丁之平了解甚深,可是这没能阻止他前往南沙。“南沙的渔场是最好的,我们在那里一次,至少能赚上几万块。西沙相比之下就贫瘠多了。”而船长的天职,在他看来,就是寻找最好的渔场。
● 个渔民与变幻的国际风云
陈则波看上去比丁之平还要轻松,边说边笑,他是饭馆里唯一进过菲律宾监狱的人。“是1995年3月的事情,南沙海面的外国船很多,那天开过两艘菲律宾渔船。我们虽然害怕军队,但说句实在话,各国的渔民之间相处非常好。越南和菲律宾的渔船都比中国船小,他们渔民也明显比我们穷困,我们还经常周济他们,常给他们一些粮食、酒,包括铁锯条什么的,有时候他们也给我们一些大海龟、淡水。大海上飘着,大家都是同样的活路,我12岁上船,今年43岁,和外国渔民没有过矛盾。”
他说,那天两艘菲律宾船靠近,开始还以为是渔民过来要东西,可是没想到,靠近的船上面挂着国旗,是军警船,旁边的一艘大舰上,更是有机关枪炮,结果中国的几艘渔船被裹挟进了菲律宾的巴拉望岛,随后到了马尼拉港。港口一堆记者,因为对方声称中国渔民越界,所以被抓进菲监狱准备判刑。“我们语言不通,那些记者问来问去也问不出什么,拖了若干天后,终于被投进了监狱。”
“中国大使馆的人很快来了,帮我们请华侨照顾我们,尤其是饮食,菲律宾监狱里吃饭是一人一盘,没有刀叉和筷子,也让我们用手抓,我们哪里吃得惯?还是华侨好,捐款的、帮忙的都有。关了3个月才被放回来。”中间还经过了开庭审判,想让渔民承认非法入境,可是陈则波说:“我们最基本的觉悟是,中国人在自己的南沙打鱼,不存在什么非法入境的问题。”
事实上,凡是国际关系紧张的时候,南海的潭门渔民就能感受到:军舰多了,风险也增加了不少。
麦邦奋说,虽然害怕,但是潭门的渔民在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接受一种观念,就是渔民去南沙出海捕鱼,是最廉价的、最基本的保护祖国海域的办法。政府也是在90年代开始给予渔民补贴,每艘船按照出海时间和马力大小,补助一定的费用,包括柴油费和出海费,算总账,基本能占到总成本的1/4。
这种做法,南海上的各国渔船都在奉行。以越南为最盛,越南渔船出海,全部柴油费用都由国家补贴,渔民的孩子上学看病完全免费,近几年,越南的渔船越来越多。
陈则波说自己只上到小学三年级,可是普通话比起很多人要好。旁边的丁之平解释:“那是你和我们军队的交道打得多。”
陈则波说他会按时上我军驻守南沙的8个小岛。“偶然的机会大家熟悉起来,我上岛礁去讨淡水和药品,送他们鱼感谢,一来二去就熟悉了。结果每次我路过都上去,到过永暑礁,那座礁石之所以出名,是因为那里本来不能住人,是我们的军队运上去水泥,硬是造出一个人工岛来,在礁上还吃过蔬菜,是解放军用补给船上运来的土堆了个小菜园,成了人工菜圃。”
陈则波最自豪的,是陪着中央民族大学来南沙考古的教授王恒杰,上南沙去过各国占领的许多岛,他还去过曾母暗沙。这是连苏承芬这种老船长都没有去过的地方,“那是一片灰绿色的海面,现在靠经纬度很清晰就能分辨,沙在水面下。有时候去那里,我们会拿出酒来祭天,也祭那里的曾母娘娘,她是南海的守护神”。
麦邦奋告诉我,去过曾母暗沙的渔民不多,因为遥远,而且礁石多,比较危险。“老祖宗把疆界定在那里,为什么在那里,我们也不明白,但就是那里了。”对于祖国的疆界,一般渔民有着天然开朗的心态。
在渔业协会看到的地图上显示,目前南沙的岛屿和礁石中,越南占据22个,菲律宾占据9个,马来西亚占据5个,中国驻扎的有8个。
● 门镇的分配结构
渔民一般的生活,绝对不像想象中浪漫。陈则波有两艘船,一艘有300吨,算是大船了,可是船舱要分配出淡水舱和鱼舱的空间,上去看,发现船员们的船舱小得可怜。“在船上谁都不管谁,横七竖八睡下来了。到了船上,男人不穿衣服,随便得很。”因为苦,也因为船上都是男人不太方便,所以潭门的女人至今不上船,她们在岸上等着自己的家人回来,恍如几百年前的场景。
出海周期一般是一个月。“现在鱼越来越少,要花比较长的时间才能挣回成本。国家补贴不多,不过要是不算补贴,往往柴油费就抵消了出海的收入。” 陈则波和麦邦奋详细地给我算账,一艘渔船出海一次的航海收入大约有10万元左右,船员分六成,船主拿四成,这样一来,船主的收入刨去成本还真不算高。陈则波说他也觉得没意思,可是潭门人除了捕鱼,还真没有其他一技之长。他说:“我们就像农民,除了种地不会干别的,海就是我们的土地。”
甚至连卖鱼的活,都被一些外来船主垄断,“他们不会潜水,只管跟着我们出海,我们捕到了鱼他们立刻收购,然后去卖。80年代是卖到香港,那时候石斑、苏眉都值钱,现在是卖到三亚。”三亚富裕了,多贵重的鱼都卖得出手。
所以船主最期待的,是国家补贴增加,“那样才有钱赚”。
船主和船员的关系并不固定。麦邦奋解释:“他们像是合作关系,所以最后的收获也分成。”船主要想收获多,一定要找到好船员,可是好的船员除了分红,还需要一定的定金,有时候还需要船主额外负担一些费用。现在船员中有很多外地人,风险也大了些,麦邦奋说:“我们协会这两年面临的最大问题,其实是法律问题,船员出了事,怎么赔偿?双方没有合同,最后基本上都是靠我们一一说服的。”
赔偿非常低,一个船员因为台风死亡,可能船主只赔偿几十万元,麦邦奋经常被别人骂,说他只保护船主。“其实我不是在保护船主,而是保护渔业。你想想,台风死亡事件里面,往往船主的船也没救了,船主赔偿完常常倾家荡产。”潭门有不少船主后来放弃了船,开始给别人打工,因为那倒旱涝保收。
正说着,船上有卫星电话打到了渔民协会,麦邦奋接到两个不好的消息。一是一艘船因为台风无法回来,只能停靠西沙,结果船上的几十吨红头鱼,这种在海南本地能卖到60元一斤的鲜鱼全部死亡,亏损几万元。另一个是,某船员下潜过深,得了潜水病,血管被堵塞,需要麦邦奋联系西沙的医院抢救,包括到琼海上岸后的抢救工作。“我68岁了,一身病,还在干这个活,一个月工资才1000元,所以我常说,乜官都有人抢,就是这个会长的位置没有人要。”麦邦奋感叹说。
68岁的麦邦奋确实是个人才,1.80米的身高,站起来像个黑塔,说起道理来,头头是道。他的另一项日常工作是维护和军队、南海救助队以及海南各大医院的关系。“为什么要一次次帮助我们?不嫌渔民麻烦?不靠利益关系,有时候真得只能靠沟通。”船主、政府、船员各方利益,需要靠协会来平衡,不能偏废一方。他说:“协会的存在就是靠他们,每条船每年要出1000元,协会的费用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当然得让他们看见我们存在的价值。”
潭门本没有渔业协会,90年代不断发生的各国抓捕中国渔民事件催生了此协会。作为首任会长,要对付的是各种谈判。“渔业补贴就是我争取来的,每次中央或者省委有领导下来,我就争着去发言,主题是什么?很简单,就是渔业是保护祖国海域的最廉价最有效的办法。”渔业还不能过于兴旺,“潭门现在有 4000个渔民,可是就这点渔业已经让南沙快被捕捞干净了,现在的渔船,出海回来收入越来越低”。
在潭门镇的商店闲逛,经常看见柜台里有明清的瓷器出售,这是明的;暗的则是国家禁止捕捞的海龟等保护动物也在贩卖。麦邦奋说:“海龟越来越热门,很多有钱人买了挂在家里,说是可以镇邪消灾,亏本的船总在为自己寻找新的收入来源。”
苏承芬说:“最高兴的,是自己一辈子平平淡淡活过来了,自古行船半条命。活着就很了不起了。”他这辈子,在普通人眼中还真是惊心动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