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成熟与不成熟的48个差距(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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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高效率做事
25.智者目标明确,愚者糊涂度日
26.智者善于制订计划,愚者眉毛胡子一把抓
27.智者与人有效合作,愚者喜欢单打独斗
28.智者挖掘自身潜能,愚者只会埋头苦干
今 日 看 点 : 2012-11-01▲◆★●■☆
外媒记者解读为何爆料有改革声望的温家宝
http://www.ddhw.com/viewheadlinenews.aspx?topic_id=1000&msg_id=127829
温家宝遭到重击 中共上层表现出强烈的不安
http://www.ddhw.com/viewheadlinenews.aspx?topic_id=1000&msg_id=127788
究竟是谁在阻止政府官员财产公开?
http://www.ddhw.com/viewheadlinenews.aspx?topic_id=1000&msg_id=127840
“童话之国”丹麦为什么不腐败?
http://www.boxun.com/forum/201211/boxun2012/227064.shtml
明镜独家:温家宝愿率先公布个人财产
http://www.ddhw.com/blog/viewblog.aspx?user_id=23914&msg_id=405
中俄蒙确定三国间不存在历史遗留问题
http://www.ddhw.com/viewheadlinenews.aspx?topic_id=1000&msg_id=127817
北京动员140万名志愿者参加十八大安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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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经济制裁日本不一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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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改革仍需有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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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媒记者解读为何爆料有改革声望的温家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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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31: 在中共十八大召开前,不断爆出丑闻和突发事件使中国政治风云莫测。上周五《纽约时报》报道温家宝家人掌握了27亿美元的公司财富,同一天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罢免了薄熙来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这将让薄熙来失去免予起诉的豁免权,为下一步对他进行刑事审判铺平了道路。
新书《薄熙来家族沉浮录》(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House of Bo)的作者、《悉尼先驱晨报》记者约翰·加诺特(John Garnaut)在接受BBC中文网采访时表示,《纽约时报》爆料温家宝与薄熙来将进入刑事诉讼的消息只是时间上的巧合。
“没有内部爆料”
《纽约时报》在中国的记者张大卫(David Barboza)发表温家宝家人控制巨额财富的调查报道引起轰动后澄清说,他并没有得到来自中国高层任何人的爆料,他作为财经记者调查温家宝家人的商业利益的动机是弄清在中国的顶层资本主义是如何运作的。
张大卫说作为财经记者,他只是对自己的调查发现做描述,并没有做任何指称,中国政治和十八大并非他关注的焦点。
约翰·加诺特认为,《纽约时报》对温家宝家人掌握巨额财富的报道虽然是报纸的独立行为,但由于时机巧合,客观上无疑对中国的内政产生了影响。
他说今年自从爆出王立军事件以后,海外中文媒体不断爆料,许多谣传后来被证实,似乎海外中文媒体某些程度上被利用作为高层内斗的工具。
约翰·加诺特认为《纽约时报》这样的媒体一般按照自己的时间表做报道,不会太多考虑中国国内的政治因素。目前中国流传许多说法将《纽约时报》的报道同反对温家宝和拥护薄熙来的势力相联系,主要原因是今年以来海外媒体报道过一些流言后来被证实,特别是关于王立军案的一些传闻被后来事件发展一一印证,因此阴谋论有很大市场。
为何调查温家宝?
一些人不理解为什么温家宝这个有改革声望,被许多拥护薄熙来的左派人士看作敌对势力代表的人成为美国主流媒体揭黑幕的目标。
约翰·加诺特解释说,首先温家宝家人参与商业活动在中国广为人知,已经不是秘密;其次他们的商业活动主要涉及的都是诸如能源和房地产等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资料公开,更容易调查。
他说,温家宝成为报道对象并非因为他或其家人比中共高层其他人更贪婪,而是他的地位更显赫。
一些阴谋论者指《纽约时报》揭露温家宝家人的商务活动是美国在中共领导层交替前的敏感期对中国内政实行干预。但是约翰·加诺特说,作为一名西方记者他对上述政府和媒体高度协调表示怀疑。他说至少从他本人的经历来说,他没有看到过这种事。或许个别记者可能因为同政府保持密切关系,其报道会因此有偏向,但很难想象整个报纸机构能够这么做。
约翰·加诺特认为尽管温家宝在中共高层有很多敌人是事实,但他不相信《纽约时报》的调查报道是中国高层人士爆料的结果。如果真是那样,那就首开了中国高层政界人士给外国媒体爆料攻击自己同僚的先例,那样就开了一个导致不稳的危险先例,那样一来,每个人都会用同样方式攻击对手。
尽管如此,约翰·加诺特说外国媒体今年的一些报道比以往更能触及中国的核心问题,诸如年初外国媒体报道英国商人海伍德之死,后来彭博社报道习近平家人的财富,以及这次《纽约时报》的报道。他认为这些报道具有重大的开创意义,对改变中国的政治不透明以及责任不清都有积极意义,因为中国境内媒体不可能做这样的报道。来源: BBC▲◆★●■☆
温家宝遭到重击 中共上层表现出强烈的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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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30:《纽约时报》10月26日关于中国总理温家宝家族成员拥有27亿美元财产的报道在国际间引起广泛关注。温家宝家庭成员周日通过律师在香港两家报纸上反驳。德语媒体纷纷作出相关报道和评论。
(德国之声中文网)《法兰克福汇报》发表一篇评论指出,温家宝家人的公开反驳说明,《纽约时报》的报道已构成一次重击:
“中国总理温家宝让人公开否认一家美国报纸上出现的涉及其家族的一篇报道。此举本身就是一桩事件。否认本身无需人们过度重视。若中国一名最高政界人士的家庭不因其地位而受益,倒反会是怪事一桩。不过,整个事件中最有意思的问题是,是谁向〈纽约时报〉提供了有关总理及其家族成员的敏感信息。在中国,这类信息靠给地方财政局打电话是得不到的。温家宝在领导层中被认为是‘改革派’的最重要代表。因此,人们可以猜想到,他在共产党内的‘左派’那里只有很少朋友,或没有朋友。不论细节最终如何,统治者们光鲜表象的后面,正炸开了锅。而这绝非好消息。”
温家宝惯以“亲民”、“正派”形象示众
《新苏黎世报》记者从北京发出一篇报道指出,温家宝家人的举动显示出中国上层的强烈不安:
“律师声明保留对〈纽约时报〉采取法律手段权利。多年来力图打造亲民、谦恭形象的温家宝似乎决心全力保住自己的名声。然而,在英文的和中文的相关报纸文章出现后,新闻检察当局屏蔽网页并扼杀网上相关讨论的坚决性和速度却显示出,温(家宝)和政治精英们感到自己是如何易受攻击。假如他们有足够自信,认定相关的调查完全是无中生有,原本就无需作出如此慌张的反应。……整个国家体制的、尤其是精英们的腐败性早已为大众所熟知。对共产党而言,民众的这一意识及对无能为力的愤怒,属于最危险的现象。”
前景难料
联系到不久后将召开的中共十八大,《新苏黎世报》记者的这篇文章相信,《纽约时报》有关温家宝家族聚敛巨大财富的揭露性报道可谓是对中共的挑衅。文章同时强调,打官司不一定符合温家宝的利益:
“将要进行的对垮台高官、温家宝的党内政敌—薄熙来的审判案极有可能变成一枚反向镖。对薄诉讼的内容之一就是他在整个飞黄腾达的政治生涯里中饱私囊,而这(在中国)正是常见的发展轨迹。此外,人们还得到这样的印象,即:能够‘近水楼台先得月’属于一个成功的政界人士能力的证明。温曾在多年里抨击这一弊病,但未能产生多少影响。……温的言行之间的不一致显示出他在党内缺乏支持。一个慈祥的国父形象本应成为他的政治遗产。〈纽约时报〉的曝光,使这一努力在多大程度上受到了影响,目前还难预料。关于温的敌手向媒体提供了相关信息的传言缺乏证据,当属阴谋之论。……至于打官司是否符合温的利益,则大可存疑。一旦诉诸公堂,只会使整个事情闹得更加沸沸扬扬。不过,在党代会前夕,对媒体、互联网和现行制度的批评者的压力会进一步增加。”来源: 德国之声▲◆★●■☆
究竟是谁在阻止政府官员财产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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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31: 最近,海外媒体先后两次分别披露习近平及温家宝“贪污”,引起巨大震动,也使得党内外对政府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的实施问题,产生强烈关注。那么为什么在中共迄今无法实施这一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早已实施,且证明是行之有效的解决贪污腐败问题的制度?日前一位接近中共高层的内幕人士,透露了其中的内幕!
这位接近中共高层的内幕人士表示,在中共高层,有不少人一直主张尽快实施严格的干部财产公开制度。中共大佬乔石早就说过,“一定要尽快实施干部财产公开,这是防止腐败的好办法”。李瑞环等大佬更是非常积极地主张尽快立法。朱镕基任总理之后也表示要严惩贪官污吏,“我要准备一百口棺材,99口留给贪官、一口留给自己”。在这批重量级人物的积极推动下,早在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将《财产申报法》正式列入立法规划。随后又在1995年公布《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这位消息人士透露,按照既定的规划,在十年之内基本解决实施干部财产公开的技术性问题(例如银行帐户实名制、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干部财产信息公开化等等),在2006年完成立法,开始在全国范围全面实施。
这位消息人士透露,在温家宝接任总理之后,非常积极地推动原定计划,要在2004年完成干部财产公开制度的立法。然而,温家宝的努力受到了非常严重的阻力,因此原定在2005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时必须包括的官员财产公布规定全部被删除;而2007年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温家宝要求将官员的财产等个人情况列为政府必须主动公开的信息的提议,也被否定。因此,温家宝根本无法实现朱镕基等人既定的立法计划。
那么,究竟是谁在竭力阻止干部财产公开?这位消息人士透露:就政治局常委而言,反对干部财产公开的不只一人,可是最大的阻力来自胡锦涛。胡锦涛明确要求温家宝要求取消《公务员法》中要求干部财产公开的内容,甚至于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也不同意温家宝提出的干部财产信息公开化的规定。为此胡锦涛是这样解释的,“现在90%以上的干部在心理上对于公开财产,有着恐惧”,“现在就实行干部财产公开会影响稳定”,“现在最大的政治就是维护社会稳定!”“我们现在不能吓折腾!”
这位消息人士还透露,对于胡锦涛的这种说法,温家宝也明确表示了自己的不同意见。他指出,“只有尽快实施干部财产公开,才可以真正解决贪污腐败问题”;“干部财产公开不应该再拖!”“只有干部财产公开才能取信于民!才能证明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温家宝几次在政治局会议上提出由他率先公开自己的财产。然而温家宝的这种主张在政治局常委会上,几次都被否定。有人声称,温家宝“这样做就是哗众取宠”。胡锦涛的心腹令计划还声称,温家宝“这样做是要让胡总难堪,因为从道理上来讲,应该是胡总率先公开自己的财产,你温家宝这样做岂不是要出胡总的丑嘛!”“温家宝这样做就是要分裂党中央!”
这位消息人士还表示,虽然在中共高层反对温家宝干部财产公开的人数占多数,可是如果胡锦涛不是也竭力反对温家宝的主张,而是尽力配合温家宝,那么实行干部财产公开,在政治局还是可以顺利通过的。所以,实际上胡锦涛应该对干部财产迄今不能公开,负有最大的责任。
这位消息人士表示,虽然温家宝在推动干部财产公开制度问题上屡战屡败,可是他并没有放弃,而且他已经准备好了自己的全部财产清单,随时准备公布。来源: 万维▲◆★●■☆
来真的?温家宝愿率先公布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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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31: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向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建议,尽快落实领导干部财产公布规则,他愿意率先公布个人和家庭财产。
这是中共高层知情人士向明镜网透露的。《纽约时报》10月25日发表长篇调查报告,直指温家拥有27亿美元财富。此事被温家人否认,仍成为中共政坛的重磅炸弹,对温家宝形象造成了毁灭性打击。
北京政治观察家指出,这是保守派或挺薄派对改革派的打击,或者对《纽约时报》及其记者张大卫进行攻击,并不能缓解温家宝和中共的压力。因为中共官场早已彻底腐败,如果中共仍想用阴谋论来为自己解脱,只会使温和中共更加失去民心。
消息人士说,中共某些势力控制或影响的媒体,在帮助掩盖或扭曲《纽约时报》的报道,反而削弱了温家宝对此事处理的正面意义。“这是一个什么时代,别低估了人们的判断力。除了温家实直面此事,他别无选择。”
中共高层知情人士说,温家宝家族财富事件对中国政治的影响 ,很可能超过薄熙来事件。“温家宝要不遗臭万年,要不证明《纽约时报》报导错误。”
“温家宝是一个宁愿牺牲生命 ,也要青史留名的人。”知情人士向明镜网透露,温家宝对他的家人说,即使付出生命代价,他也要向社会证明他的清白。
温家宝向胡锦涛表示,他希望党中央对他和他的家庭进行专案调查。如果党中央不调查,他希望请专业单位对其家庭财产进行独立的调查、审计,如果涉及非法,他和家人愿意承担法律下最严厉的惩罚。
知情人士指出,温家宝向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和政治局常委们建议,希望尽快落实领导干部财产公布规则,他个人愿意率先公布个人和家庭财产。来源: 明镜网▲◆★●■☆
明镜独家:温家宝愿率先公布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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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31 来源自:明镜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向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建议,尽快落实领导干部财产公布规则,他愿意率先公布个人和家庭财产。
这是中共高层知情人士向明镜网透露的。 《纽约时报》10月25日发表长篇调查报告,直指温家拥有27亿美元财富。此事被温家人否认,仍成为中共政坛的重磅炸弹,对温家宝形象造成了毁灭性打击。
北京政治观察家对明镜网指出,这是保守派或挺薄派对改革派的打击,或者对《纽约时报》及其记者张大卫进行攻击,并不能缓解温家宝和中共的压力。因为中共官场早已彻底腐败,如果中共仍想用阴谋论来为自己解脱,只会使温和中共更加失去民心。
消息人士说,中共某些势力控制或影响的媒体,在帮助掩盖或扭曲《纽约时报》的报道,反而削弱了温家宝对此事处理的正面意义。 “这是一个什么时代,别低估了人们的判断力。除了温家实直面此事,他别无选择。”
一本二十多万字的《总理财富》特刊,即将由新成立的调查杂志社在香港出版。
中共高层知情人士对明镜网说,温家宝家族财富事件对中国政治的影响,很可能超过薄熙来事件。明镜网较早前指出,“温家宝要不遗臭万年,要不证明《纽约时报》报导错误。”显然强烈刺激了温家宝。
“温家宝是一个宁愿牺牲生命,也要青史留名的人。”知情人士向明镜网透露,温家宝对他的家人说,即使付出生命代价,他也要向社会证明他的清白。
温家宝向胡锦涛表示,他希望党中央对他和他的家庭进行专案调查。如果党中央不调查,他希望请专业单位对其家庭财产进行独立的调查、审计,如果涉及非法,他和家人愿意承担法律下最严厉的惩罚。
知情人士对明镜网指出,温家宝向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和政治局常委们建议,希望尽快落实领导干部财产公布规则,他个人愿意率先公布个人和家庭财产。▲◆★●■☆
“童话之国”丹麦为什么不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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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许春华:丹麦为什么不腐败?
2012-10-31 作者 : 许春华
“童话之国”丹麦,一个清廉之风扑面的美丽的北欧国家。它的廉政建设举世公认,腐败现象趋向于零,几近绝迹。
多年来,丹麦在透明国际的清廉指数排行榜上常常名列第一、第二。2009年得9.3分紧追新西兰列第二,2010年同样得9.3分与新西兰并列第一,2011年得9.4分又是紧随新西兰之后列第二。丹麦的清廉是一贯的,也是整体性的,其清廉程度与不少国家相比可谓遥遥领先。
那么,丹麦有怎样的“秘方”使整个国家如此清廉?
系统的教育和平等的理念
丹麦政府非常重视平等理念,以及道德、廉洁和法制教育,并通过制度设计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从而减少贫富差距,遏制贪腐。对此,“全球商务反腐门户”丹麦分公司首席执行官、著名反腐专家延斯•贝特尔森和丹麦外交部下属的“国家反跨国行贿”机构负责人卡尔•克里斯蒂安•汉赛尔巴赫都深有同感,他们认为,政府的教育是成功的。
这些教育,就是为了使道德观念、廉洁和法制意识深植国民心中。在丹麦,道德教育、廉洁教育和法制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对公务员,则更加重视廉政教育,年轻学生大学毕业初入公务员系统,培训便接二连三,以使他们明了“腐败”的界限。丹麦驻华大使裴德盛说,在丹麦,反腐败是一个“内置的”概念,体现在生长环境、家庭、学校、工作场所等众多领域,“因为有良好的(道德、廉洁、法制)教育、可以信赖的政府、好的私营部门,因此我们不需要做像贪污腐败这种危险的、复杂的事情”。
同时,政府还相当重视企业人员的廉洁教育,每年都会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培训企业员工,加深他们对腐败的认识,并教他们如何应对腐败环境。因此,丹麦企业都非常遵守制度和规则。
丹麦华商总会主席林燕标对此深有体会,他说:“在丹麦,任何事情都是按照规章制度来办,如果你琢磨着走后门或者送礼,反而会导致你的事情办不成。因为丹麦人会这样考虑:‘你为什么要送礼,是不是你本身有问题,所以才想到用送礼这种方式’,于是他们反而会加长审核时间。”
这种思维逻辑与国民公平、平等的理念息息相关。丹麦有句谚语,叫做“不要认为你有什么特殊—你和我们每个人都一样”。当然,这样的价值观,源于丹麦的文化和宗教传统。裴德盛认为,丹麦没有要去腐败的理念和观念,民众都觉得,没有腐败才是正常的政治和社会现象。他甚至将之强调为丹麦的“幸运”,“在历史传统上,我们也没有腐败问题。我们的文化不相信贿赂、敲诈和腐败”。同样“幸运”的是,丹麦像其他北欧国家一样,没有经过政教合一的历史时期,教派主要是欧洲宗教改革后的基督教路德宗,旧教的特权思想和等级观念对其影响稀少,教义崇尚的是诚实可靠,不能生发非分之想、期望非分之财。
这样的理念必然催生与此相应的体制,突出地表现在财富分配上,丹麦拥有世界上最公平的收入和财产分配制度,以高额税收作为重新分配收入和财产的手段,确保社会的公平公正,并以此实现高福利。因此,丹麦的社会福利体系保证了国民都能拥有相对高的生活水准,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谋生型腐败”的可能性,也就是说,高福利大大压缩了腐败的边际收益。
当然,生活高水准得益于50多年时间里,丹麦“又好又快”的经济发展。丹麦统计局今年2月发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丹麦的人均GDP高达59955美元。
系统的教育和平等的理念,再加上特有的文化和宗教传统,很大程度上有效遏制和减少了人们对金钱的欲望。也可以这么说,在这种平等的社会中,腐败很难滋生。
健康的机体和完善的制度
丹麦当然并没有躺在“幸运”里“无为而治”,就像重视教育一样,国家同样十分重视廉政制度建设,且制度设计防微杜渐,颇有预见性。
自然,廉政制度是孕育在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之中的,这就犹如只有母亲健康,婴儿发育才良好。丹麦之所以有良好的廉政制度,就缘于其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的健康。
丹麦的政治以及行政,崇尚公开透明,这是国家的一个主要原则。
政党政治十分透明,法律规范了政党筹款制度,实行按照得票的数量对政党进行补贴的政策,个人向候选人捐款有明确限额并向社会公开。同时,拥有公开的现代公务员制度,占职位少数的政务官通过选举由党派轮流充任,占职位多数的事务官由考试录用,不受政务官更迭的影响。行政的公开,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运行公开。此外,每年发布预算白皮书,每位公民都能看到所有公共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情况。
同时,规范的市场经济体制,也使政府部门难有设租寻租的机会。政府对企业的行政管制相当少,行政审批项目非常有限,公共服务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即资源配置充分市场化。即使政府在必要时对经济进行干预,也不是以垄断者的身份出现,而是扮演与私营部门同样的竞争者角色。
在这样的政治、经济制度中孕育的廉政制度,也就十分“强健”。
健全的法制,也是丹麦廉政制度的厚实基石。
裴德盛认为,一个社会对抗腐败的最主要的要求,就是拥有一个建立在宪法基础之上的运作良好的司法体系。他介绍说,丹麦的这个体系的根基建立于1849年颁布的第一部宪法。这部使国家成为民主国家的宪法,对权力进行了分割,促成了独立的司法机构的建立并对立法和行政进行监督,从而为构建有效的反腐败机制打下基础。
丹麦的法院实行三级管理制度,最高法院法官由国王或女王任命。此外,还设有专门法庭,像特别诉讼法庭、海事法庭、仲裁法庭、商业法庭以及宗教法庭等。检察机构虽隶属司法部,但最高检察院检察官同样由国王或女王任命。
贝特尔森说,丹麦对腐败有明确的定义,且有严格的法律条款和监督机制防止腐败发生。刑法不仅对受贿,还对行贿进行了严格规定,2000年又把犯罪范围扩大到行贿外国官员。裴德盛介绍说,在反政府腐败和商业腐败方面,丹麦2008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对行贿行为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企业若出于商业目的为政府官员安排旅行、特殊服务以及赠送礼品,都属犯罪行为,即便被对方拒绝亦视为犯罪。
完善的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也是丹麦建设清廉社会的一项制度设计。税务部门负责统计国内全体公司和个人的财产,并对其经济价值作出评估,这样,税务部门对政治人物和公务人员的财产状况也了如指掌。所有人都必须如实申报。裴德盛说,住房、财产、土地都是经过所有者注册的,相关部门不会允许任何瞒报的事情发生。尤其是在当今电子信息时代,要想隐瞒某处财产、土地或其他资产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这使得官员想要获取任何便利或得到区别对待都非常困难”。
丹麦的调查官制度也独具特色。这项1955年推出的制度,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保证民众免受政府部门的不公正待遇。由议会选出并直接对议会负责的调查官,专门听取公民对政府部门工作过失的意见,调查官员的舞弊事件,处理公务员的过失行为等。这一制度有效减少了官员的腐败现象。
趋零的案件和幸福的国民
制度当然需要具体的内容“附丽”,不然,徒具“骨架”,还是不实用,且没有实效。丹麦规定严格的廉政制度都十分具体,真正做到了不弃点滴,哪怕是最细枝末节的制度规定。
为防止官员公私不分,政府各部门、议会、军队等均设有专职的管理人员,负责替出差人员通过旅行社预订旅馆和机票,如果目的地是偏远国家,旅行社无法从丹麦预订,出差官员才可以自行解决。同时,出差人员只能乘坐公共汽车,如果出差地没有公交车辆,才可乘坐出租车。对官方代表团出访经过第三国也有严格限制,规定不能在没有公务活动的国家过夜,除非当天没有返程的交通工具。
而且,除了首相、副首相、议会主席、各部大臣外,其他官员的乘车、乘船,包括住房标准全都一样。
裴德盛介绍,丹麦制定了很多规定和政策告诉人们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非法的。公务员绝对不可以私用公款,不管额度多少,接受多小额度的贿赂都是犯罪。“超标”享受同样不被允许,即使是在各种政府聚会或宴请中,也不准提供香烟或雪茄。
当然,规定能得到严格执行,有赖于打造了一套完善的监督体系。
丹麦的监督,有议会监督、政党监督、专门机构监督,还有强大的媒体监督。同时,丹麦人普遍认为反腐败不仅仅是议会、政府和司法的事,更是全社会的事,社会团体和民众都有很强的监督意识。
正因为制度严密,监督严厉,丹麦官员就像裴德盛所说的“基本不敢趟入腐败浑水”。他和他的同事甚至回忆不出这些年来丹麦发生过什么腐败案件。当然,腐败趋于零并不是说彻底绝迹。最近一次具有轰动性的腐败案发生在2002年,时任哥本哈根市法鲁姆区区长彼得•布里克斯托夫特挪用公款用于个人吃喝,媒体曝光后成为一大丑闻,布里克斯托夫特最终锒铛入狱。近几年内还有一个案子是,有人为提前拿到驾驶证,给承办警官送钱,东窗事发后行贿受贿两方都被绳之以法。
这两个案子涉及的数额都非常小,比如警官收受的是500克朗(约合555元人民币),在别的国家很可能被认为是“不值挂齿”的一桩小事。然而,在对腐败“零容忍”的丹麦,仍然无法容忍,必须严惩。
贝特尔森认为,在丹麦,无论你任职于公共还是私人机构,想要浑水摸鱼,不是件容易的事。国家甚至还有禁止国内公司在海外实施商务行贿的《零容忍政策》,政府会派遣专门的咨询人员驻扎海外,帮助丹麦公司避开违法行为。因此,透明国际称丹麦是“积极实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反行贿公约》的范例”。
确实,社会整体的清廉,成了国民幸福的保证。荷兰鹿特丹大学“世界幸福数据库”和美国密歇根大学发起的“世界价值观调查”数据均显示,在过去20多年间,世界上“最幸福的人”都是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居民,丹麦民众尤为突出。盖洛普的一份“国民生活满意度”调查显示,2005年至2009年,在全球155个国家中,丹麦当选为“最幸福国家”;经合组织2011年10月发布的一份“生活质量”调查报告也显示,丹麦民众的“生活满意度”排名第一。经合组织经济学家尤斯蒂娜•菲舍尔说:“丹麦是居民相互信任指数最高的国家之一。”
国民安享幸福,是制度最大的成功,自然,丹麦的廉政制度功不可没。这些可以被从容拷贝的制度或许不能称之为“秘方”,贵在欲效法者结合国情,“对症下药”,且能戮力推行。来源: 南风窗 ▲◆★●■☆
中俄蒙确定三国间不存在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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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31 作者 : 段聪聪
中国外交部网站30日的消息称,中国外交部亚洲司司长罗照辉30日同俄罗斯外交部主管日本事务的三亚局代局长比里切夫斯基就当前各自对日关系举行磋商。双方一致认为,维护二战胜利成果和战后国际秩序,对保持国际及地区和平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9日,中国、俄罗斯、蒙古外交部司局级磋商在莫斯科举行。三方指出,三国间不存在悬而未决的政治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应在尊重彼此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巩固地区安全。磋商还谈及三方共同感兴趣并具有合作前景的议题,其中包括矿产开发、联合挖掘过境运输潜力、基础设施建设、旅游、环保和人文交流。下一轮磋商2013年将在中国举行。
中国社科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主任邢广程认为,中俄是邻国也是战略协作伙伴,蒙古只有中俄两大邻国,这3个相互为邻的国家拥有“小多边”的定期会晤机制,级别也不是很高,讨论区域性的合作问题,这是非常正常和自然的。事实上,蒙古一再表明它在外交上有“第三邻国”的概念态度,即蒙古也在发展与美国的关系。
对于有舆论把中俄蒙的磋商与29日进行的美日印磋商相提并论,邢广程认为,从整个亚太地区来看,目前“小多边”合作比较密集,不要把它们都看做是与什么国家搞对抗。美国加紧战略东移的一个动作是与亚太地区一些国家进行联络和布局,搞一些“小多边”会晤机制,很难说就是针对中国,但肯定是美国企图加强在亚太地区主导地位的举动。中国根据自己的外交方针,从国家利益出发,从与周边国家区域合作的现实和诉求出发,在区域性多边合作方面采取了比较积极主动的姿态,也不是针对美国或其他国家的。来源: 环球时报▲◆★●■☆
北京动员140万名志愿者参加十八大安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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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31日 来源: 北京日报
昨日,本市举行党的十八大安保动员誓师大会。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首都综治委主任吉林,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首都综治委副主任傅政华出席大会。
大会由党的十八大安保专项行动指挥协调小组办公室、首都综治办和朝阳区共同组织,吉林向各支安保志愿者队伍授旗。
吉林还仔细检查了长虹桥安保执勤点、王府井大街执勤点、府右街消防中队、百盛购物中心和京西宾馆周边的安保情况,亲切慰问了担负安保任务的公安民警、武警官兵、巡防民兵和广大治安志愿者。吉林鼓励大家要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在充分发挥专门机关主力军作用的同时,更加深入、广泛地发动群众参与安保工作,努力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共保安全的氛围。
吉林指出,要继续坚持一流的工作标准,不折不扣地抓好工作落实。要继续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作风形象,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以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努力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据悉,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综治组织以“平安志愿者行动”为载体,广泛动员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北京”志愿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实名注册的治安志愿者总数已突破80万人,交通、旅游、文化、商业、建设、环卫等系统党员公务员和治安志愿者数量不断增加,全市治安志愿者动员总数已达140万人。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动员组织近2000万人次参与平安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的远程教育在线学习培训和安保实战演练覆盖16个区县2.2万名志愿者骨干。治安志愿者已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864件,提供各类便民服务6.5万件,为群众解决困难4.1万件。▲◆★●■☆
为什么经济制裁日本不一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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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社香港2012年11月1日电/新加坡《联合早报》10月30日载文《为什么经济制裁日本不一定有效?》,摘要如下:
中日之间的钓鱼岛争端升温过程中,中国国内要求经济制裁日本的呼声也日益明显,尽管官方从来没有明确表态支持过任何的经济制裁,但即使非官方层面如此明确地要求经济手段达到外交目的广泛讨论可能也是首次。
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国力增强和经济全球影响力扩大后外交手段选择的增加,但是经济制裁日本是否有效,则存在很大的疑问。
对日外交新选项:经济制裁
曾几何时,经济制裁被中国人默认为西方发达国家对中国政治围堵外交孤立的手段一直受到批判。长期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日本,虽然同欧美相比对华外交中较少使用经济制裁,但也不乏其例,例如“天安门事件”后冻结日元贷款,1990年代中国核试验后暂停援助等。这些都反映了当时中日之间的经济实力对比——日本强中国弱,经济制裁仅是可供日本选择的单向外交手段,而中国却没有能力使用。
这种状况最初发生变化在2001年,在中国进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前夕,日本宣布对从进口中国的大葱、灯心草等产品进行紧急进口限制(safeguard)。对此,中国方面对汽车,手机等日本产品征收100%的报复性关税,此次贸易冲突最终以日本停止进口限制结束。尽管这次中国的报复性措施,可能是中国第一次在对日外交中使用经济武器,并且取得了胜利,但仍然属于被动使用经济制裁的范畴。
据报道,2010年中日发生“撞船事件”后,中国一度暂停了对日出口稀土。如果属实,这可能是中国第一次主动对日使用经济制裁手段,但在中国当时并没有广泛讨论经济制裁日本的话题。2012年9月,日本政府宣布“国有化”以后,中国媒体和知识界前所未有地开展了如何经济制裁日本的讨论,其中以官方媒体《人民日报》海外版9月17日所刊文章《中国何时对日扣动经济扳机》比较有代表性。文章指出,日本经济对中国的经济手段缺乏免疫力。日本有了两个失去的10年,之所以能挺过来没有垮掉,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对华贸易和投资的大幅度增加,与此同时,也形成了对中国市场的更大程度依赖。中国有“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意志和承受力。难道日本宁愿再失去10年,甚至做好倒退20年的准备了吗?9月24日的《人民日报》刊文《大国之怒还在后头》,言辞激烈地指出“大国之怒,万钧雷霆,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腰包渐鼓的中国企业和民众有理由根据自己的好恶去改变投资和消费趋向,反应很正常。《中国新闻周刊》在9月中旬专门出版了专题《制裁日本:经贸的手段及选择》,详尽地分析和探讨了对日经济制裁的具体领域等。
尽管中国政府到目前为止,从来没有表示过会在或者已经在对日外交中使用经济制裁手段,但是随着中国经济影响力的增强和国际利益的扩大,经济制裁作为一个仅次于军事打击的有效对外手段,将不可避免地进入中国决策者们的政策选项表。事实上,今年上半年的中菲之间的“香蕉风波”已经展示了这种倾向,而作为最大邻国但是政冷经热的日本,则更加可能成为候选。
日本产品最后市场并非中国
主张经济制裁的观点分析看上去的确很有吸引力,也不是没有道理。主张制裁论的主要观点逻辑是中国经济总量已经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中日经济依存度高而且日本存在巨额顺差,利用经贸关系来敲打日本,中国损失小日本受害大,因此会起到正面净效应(positive net effects)。而前面所述的“大葱危机”的胜利,抵制菲律宾香蕉的快感,加上近来大量访日活动取消的报道,让很多中国人甚至外国人开始相信经济制裁的有效性。但是笔者认为,上述逻辑是存在误导的,实例报道是片面的。上述分析只看到了中日经贸关系的粗浅的表象,而忽视了全球化世界经济和中日经贸关系的深层内在结构。
误导之一,中国是日本第一大贸易伙伴,对华贸易顺差证明日本经济对中国依存度高。诚然,中日关系从1972年的11亿美元增加到了3449亿美元(2011年),大量的日本商品在中国市场出售,似乎显示日本经济非常依赖中国市场。一些研究机构的数据也有一定说服力,例如日本大和总研估算如果日本汽车产业停止出口中国一个月,经济影响将达到3000亿日元。
不过,中国对日本出口来说是很大的市场,但绝不是唯一大的市场,以最大的出口部门的汽车行业为例,根据日本《每日新闻》9月19日的报道,2012年上半年在日本主要汽车厂家中,丰田在中国的销售量占其全部的10.2%,本田17.2%,马自达15.9%,日产25.8%,铃木9.5%,三菱5.0%。这个数据可能会让很多中国人吃惊。更为重要的是,中日经贸关系的结构性特点是日本企业利用中国作为制造业基地出口欧美市场。2005年,日本《经济白皮书》对此专门介绍了这种模式背后的三角贸易,即关键配件在日本生产,一部分配件在东南亚生产,最后在中国组装,然后再出口到美国和欧洲。结果是虽然中日贸易额很大,但是主要贸易内容大多是中间产品而不是最终消费品。换句话说,日本的出口的最后市场并不是中国。从中日贸易构成看,日本对华出口中间产品例如电子核心配件、高端半成品、钢铁、化工原料等占比例最大,再加上成套设备和工业机械等大约30%,剩下的消费品事实上所占比例并不大。那么,抵制日本的消费品意义有多大呢?如果抵制那些中间产品或者成套设备,中国制造业可能就没法运转了,因为很多的技术设备必须从日本进口。日本强在技术,很难通过制裁起作用。据报道,2005年中国反日造成停工等,造成了日本对中国出口减少了5.1%(4697亿日元),数字并不算很惊人。
误导之二:对日制裁日本损失大于中国。持这种论点的逻辑是,过去十年来,中国对外贸易中日本的比重减小,而在日本的对外贸易中中国的比重增加,从2001年的7.9%增加到了11年度的19.1%。1996年,日中贸易是日美贸易的三分之一;2006年两者持平;2009年,中国超过美国成为日本最大的出口市场,因此日本在经济战中输不起。正如上面所述,中日经济关系的主要动力是经济层次差异大存在巨大互补性,而主要不是中国对日本来说是最有魅力的出口市场,到目前为止中国对于日本企业来说主要是生产基地,在中国创造的附加值有限,日本企业的出口利润的大部分仍然来自欧美市场。尽管中国仍然很有魅力,然而加工基地的功能比较容易转移到其他国家,日本企业在中国的现地法人过去十年增加了2.5倍,2011年达到5500多家,转移就意味导致中国国内就业机会的减少。只要中国经济整体还没有从出口和投资向消费转型,那么中国经济制裁日本的净效应是否有益于中国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收入分配改革仍需有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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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社北京2012年11月1日电/苦等8年之久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终现雏形,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表示,四季度将会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相关人士认为可能会在12月出台相关政策,但是实施细则和克服实际操作中的困难则需要耗费更长的时间。
上海商报发表财经评论员陆杨文章称,此前长达8年的孵化期与中国经济的转型发展是密不可分的。在2000年代初期,中国仍以出口导向型经济为主,当时世界经济环境尚处于次贷危机的前夜,各大经济体空前繁荣,对中国商品的需求旺盛。而中国经济转型虽然提出较早,但并无很强的转型压力,整体经济发展格局仍显宽松。在这样的背景下,宏观监管层并无太大的经济结构调整压力,而微观企业主体也希望能够延续当时的劳动力、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出口经济模式。
然而次贷危机之后,这样的经济模式被打破,西方发达国家对中国的出口商品的需求有所放缓。甚至出于国内经济政治发展需要,中欧、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不断加剧。自从2010年以来,我国对外进出口同比增速连续下台阶,从最高的30%跌落至今年上半年的10%左右。而出口经济模式被打破之后,传统依靠出口解决产能过剩的钢铁、有色、化工等大型行业的盈利状况出现急剧恶化,甚至出现全行业亏损的情况。
文章指出,中国经济要想摆脱这样的困境,宏观层面上政府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的压力倍增,而微观层面上以劳动力和资本密集型为主的出口导向型经济失去了增长动力。在面临中等收入陷阱时,公平和稳定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而传统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口号可能要转变为“公平与效率兼顾”,尤其是在起点和机会的公平方面。
从社会政治长治久安的角度来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公平与效率兼顾”原则实现的核心,没有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社会阶层之间的分化就会加剧。倘若放任目前贫富差距放大,那么阶层固化的趋势将会导致“马太效应”,穷者越穷、富者越富,社会发展的公平性和稳定性更是难以保证。一旦社会体系的稳定出现问题,效率将难以为继。
从经济结构调整的角度来看,中国经济已经到了接近必须改革的时期,传统出口型经济模式已无空间,而内需拉动型经济有待提升。拉动内需主要依靠整体消费能力的提升,而整体消费能力则依赖于整体收入水平的提高。目前金字塔型的收入结构整体消费能力肯定偏弱,广大中低收入阶层有消费欲望,但是缺乏实际可支配收入。而少数高收入阶层要么已经过度消费,要么将消费能力转移至海外,对中国经济的消费支撑作用非常有限。
文章认为,收入分配改革事关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全局,必须加以审慎稳妥的推进。目前的难点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是高收入群体的灰色收入和避税能力需要得到有效的监测。“提低、扩中、控高”三大战略中最难操作的可能就是“控高”,并且这直接关系到众多监管者自身的利益。
二是要关注“提低”过程中的公平性问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确保公众在起点上的一致性,增强阶层流动以提高社会发展的推动力。如果在“提低”的过程中忽略了公平性的问题,则很可能恶化起点的公平。譬如在完善社会保障时,将经济适用房分配给隐性的高收入人群,而广大中低收入阶层却连分配廉租房的机会都没有,那么这样的资源错配只会增加不公平的挫折感,不会对“提低”产生任何益处。
总体来看,中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已经处于必须改革的边缘,但需要跨越的障碍仍非常强大,它亟需跨越式的发展。 ▲◆★●■☆
